一、基本概况
县应急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政工室主任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12名。
(二)办公场地:衡阳县人民政府一栋五楼 办公电话:0734-6818568
(三)办公时间:局机关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局机关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四)领导分工
衡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刘耀华
领导分工详情见本界面的领导信息
(五)工作职责
县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权限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衡阳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助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和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县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达和县级救灾抗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园区管理机构(含西渡高新区、界牌陶瓷工业园下同)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权限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商务和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应急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加挂信访室牌子)。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机要信息、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安全、保密、文书档案、信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提案建议办理等工作;负责调研、信息综合、公文审核和综合性文件及重要报告的起草、审核等工作;负责局领导重要活动的安排协调;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负责县本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承担股室及所属单位绩效、综治考核工作。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人:刘小华 联系电话:6818568
(二)法规宣传教育培训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指导开展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制订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及考核发证工作。联系人:邬志强 联系电话:0734-6807885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负责先进典型推介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工作。
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科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调联络并接受其监督指导。联系人:邬志强 联系电话:0734-6807885
(三)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股。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达和县级救灾抗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县减灾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人:何五一 联系电话:0734-6817008
(四)火灾防治管理股。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参与一般及以上火灾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联系人:廖飞燕 联系电话:0734-6817001
(五)防汛抗旱股。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早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人:任昊 联系电话:0734-6817002
(六)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一般及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人:聂新衡 联系电话:0734-6817003
(七)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权限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等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权限内非煤矿山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非煤矿山企业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联系人:杜建军 联系电话:0734-6807882
(八)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权限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加强对冶金等工贸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联系人:王能信 联系电话:0734-6807883
(九)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权限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联系人:黄永华 联系电话:0734-6807881
(十)财务装备股。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装备及基础设施建设。联系人:文仕龙 联系电话:6807886
(十一)调查评估和统计股。依法承担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联系人:洪为 联系电话:0734-6839083
(十二)政工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干部档案、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联系人:毛良娟 联系电话:0734-6839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