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衡阳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工作,狠抓绿色基础建设,绿化面积不断增加,清风公园、半山公园及一批游园的建设,城区绿化效果显著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绿化发展不够均衡、绿地布局不尽合理等问题日益显现,原有管理实施办法已不适应,为此迫切需要制定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城市绿化管理实施办法。
?二、起草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三、主要内容
《衡阳县城市绿化管理实施办法》共五章三十条:
?第一章总则。六条解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职责不清问题,明确适用范围、政府责任、部门职责及管理职责划分。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八条明确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建立质量监督制度、完善验收备案程序。
?第三章保护和管理。九条加强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了一系列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禁止行为,建立树木修剪、砍伐与审批机制,补植补救标准及巡查机制。
?第四章罚则。五条明确了违反办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处罚措施。
?第五章附则。二条明确了赔偿补偿有关执行标准和实施时间。
四、解读单位
衡阳县园林绿化所:0734-6789148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3年8月25日起实施,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以上级部门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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