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 月20 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国办发〔2014〕12号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公众所盼的民生服务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机制建设,公开实效作用进一步提升。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有新成效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衡阳县党政门户网站,从三个方面着手,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确保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得到了广泛传播。一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2014年,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公开系统,做好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搞好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与县政府法制办制定了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做到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三是进一步抓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了由县新闻办和县相关部门负责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完善机制。成立了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的高规格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衡阳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七项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受理举报、考核、统计等七项制度,有力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抓好主动公开,突出工作重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主动、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积极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2014年,我县上报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为2185条。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主动公开信息为7580余条,其中,概况信息189条,,工作动态5171条,规划计划531条,,法规公文987条,人事信息243条,,财政信息49个单位“三公经费”公开,采购信息91条,业务信息217条,其他信息102条。
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我县由纪委牵头,成立了高规格的工作协调小组,下发了《衡阳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细则》。今年,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公开了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审批、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截至2014年底,我县共累计上报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数量为4368条。
四是大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单位公开有关信息,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准确较全面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涵盖了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及行政权力运行与审批。今年,我县重点领域共设置了财政资金、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科技信息、价格和收费、信用信息、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生产安全、保障性住房等栏目。在公开这些领域的信息时,我们做到逐步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全面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由浅入深公开公共服务信息、扎实公开公共监管信息、切实有效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开。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主要通过衡阳县政门户英国威廉希尔公司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
2、公共查阅点。
3、政府公报。
4、新闻发布会。
5、其它渠道(含政务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宣传栏等)。
三、回应解读情况
详见十一附表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程序,按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信件。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越来越受到老百姓的关注,依申请公开信件逐年增加,今年,我县共收到9件依申请公开信件,做到每件都有回复,让群众满意。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我县共有12589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教育收费、入学报考与招生、农村低保、交通管理、车辆落户办证,住房公积金的办理与申贷,身份证及户口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食品安全、最低工资标准、招商引资政策、房地产开发政策、城区建设规划等等方面信息。具体咨询的事项都由各相关单位一一予以答复。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见附表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见附表
十、存在问题和改措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些单位不够重视,存在不报或少报的现象,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二是网上行政审批方面,部分相关单位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的只做做表面文章。
(二)后段改进措施
(一)以抓先进促全面。拟召开全县各单位信息报送员大会,以示范单位建设为抓手,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彰,以此带动信息公开和网上审批工作全面推进。
(二)以抓督查促落实。为确保县本级党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量,对涉及相关栏目内容保障的科局单位,邀请县领导、县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召集相关单位部门的一把手和操作人员开会,敦促其发布相关信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按季度对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及网上审批工作进行督查,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政务监督员等社会监督的作用。
(三)以抓考核促提高。把信息公开和网上审批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相结合,评议结果与年终干部考核相挂钩。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四)以经费作保障。确保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单位部门切实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及网上审批工作人员的经费保障,提高工作待遇,提供场地和必要的设备,做到“高看一点,厚爱一层”的责任和态度,每年对此项工作列入专项经费,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有足额的经费保障。
十一、附表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58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70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3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14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15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9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9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9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93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75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96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08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7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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