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衡阳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该项工作列入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县政府主要领导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3月2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熊超群在2015年第一次政府全会上专题强调:“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5月25日主持召开大规模高规格大会,专题部署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和发布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达宏作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亲自部署、调度全县政府网站普查整改工作。5月17日指示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迅速做好县党政门户网“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信息上传工作的通知》,5月21日又安排县政府办专门行文转发了湘政办函〔2015〕43号文件,推动工作开展。7月28日晚上,蒋达宏副县长主持召开专题调度会,向21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场交办问题,强调工作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同时从办公场地、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审阅签发了相关工作方案,并分批解决了政府信息公开、权力清单类发布公开、政府网站普查、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等工作经费25万元。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在2015年的政府机改革中,县电子政务办由归口政府办管理的事业单位明转为县政府七个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之一,县编办下文重新明确了县电政办内设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人员配置。同时,县政府通过专题会议研究,紧抓县110指挥中心搬迁新建之机,同步建设衡阳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指挥平台,划定县110指挥中心楼办公大楼第11层为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指挥平台专用。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4月17日,组织全县17个网站管理单位办公室主任、管理人员集中专题培训政府网站普查数据表格填报业务;5月19日举办了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培训班,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培训科目,进一步提升全县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相关人员对县本级及县直部门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全面复查,及时完善相关内容,杜绝出现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现象。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县本级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等内容。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邀请县保密局专家授课,系统学习《国家保密法》;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到党政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填写上传信息审批单,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四是规范部门信息公开发布内容。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衡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对栏目更新的内容、时限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公开的信息完整、准确、及时。
(三)完善公开目录,畅通公开渠道。
一是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目录,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完整、规范。专栏共设置了行政权力、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行政权力清单公示、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8个一级栏目,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社会组织等24个二级栏目,县级财政预决算、收费项目、棚户区改造、环保执法、食药监管等35个三级栏目。二是更新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经过几度调整后,目录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主动公开范围得到细化。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后,及时对部门、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调整,确保平台规范严谨。
(四)强化指导,规范部门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培训,强化信息源头管理。在5月份举办的全县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业务培训班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列入了培训科目,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督促56个部门、乡镇安排专人按要求更新政府信息,加强信息源头管理。二是全面检查,确保内容保障到位。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对县直部门、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全面检查,7月下旬,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调室、县电政办组成联合督查组,进入全县17家网站现场检查考评,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普查整改工作。平时辅以电话、短信、QQ群等形式督促各部门、乡镇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没有空白栏目,所有子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513条,包括行政权力信息2590条、财政资金信息687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3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71条、公共服务信息51条、公共监管信息160条、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7条。二是公开其他重要政府信息2895条,其中重要工作动态2053条,规范性文件40条,英国威廉希尔公司127条,人事信息34条,统计信息27条,应急管理24条,计划规划22条。三是县直部门、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各乡镇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主动公开信息7796条,其中县水利局716条,质监局695条,溪江乡426条,教育局414条,国土局412条,栏垅乡361条,发改局346条,林业局229条等,四是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464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主要通过衡阳县党政门户网
(sp.hyx.gov.cn)首面的政务公开栏目发布。
2、公共查阅点。
2、电子显示屏。
3、其它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8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2件,已按时依规回复。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县共有3800人次通过网上咨询的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全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3个,县财政投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9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和培训情况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开展信息公开培训2次,培训148人次。
十、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高。少数乡镇或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被动执行,存在“推一下、动一下,不推不动”现象;因政府机构改革和合乡并镇的实施涉改单位和乡镇没有及时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导致信息公开发生脱节断链。二是主动公开不主动。主要表现在部门、乡镇英国威廉希尔公司栏目内容保障不到位,重点领域信息更新明显滞后,栏目设置也不科学,少数政府部门和民生事业单位尚未在县党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设置专栏,少数栏目更新不及时。三是保密意识待加强。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对网站泄密事件没有引起足够的警觉警醒,对如何平衡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把握不准,缺少应有的保密责任制度、定密责任岗位和信息上网发布前的保密审查程序,无意中将敏感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对外发布。此外,为应对省、市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少数县直部门、乡镇将过期信息甚至往年信息代替今年信息,纯粹的充数量,丧失了信息真实性的基本要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抢抓机遇,谋划开拓创新新举措。认真学习,仔细钻研互联网+、大数据行动纲要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新出台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衡阳县实际,抓制度建设、抓人才素质,努力在IT时代向DT时代转变的时代大潮中,凸显衡阳县政务服务城乡一体化、智慧化、便民化的特色与成效。
二是与时俱进,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吃透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文件精神,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和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每个环节,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是加强组织,尽快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少数部门发布敏感信息以及信息发布不规范等现实问题,切实加强保密审查和信信息发布质量的培训工作,以增强信息公开联络员和负责人的保密意识,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
四是筑牢基础,加强考核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坚持检查从严、监督从严,以检查信息内容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等方面情况为重点,按照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从严考核。
十一、附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856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25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9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巡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62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2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6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9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5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48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