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融媒3月7日讯(记者:丁源)3月6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强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命议案,任命茹红胜为衡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茹红胜副检察长为衡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衡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县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名单(草案),县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补选办法(草案)、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衡阳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形成过程和基本情况说明,决定提交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王湘衡等同志的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确认王湘衡等同志的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会议听取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异动情况的报告,以及衡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衡阳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衡阳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并通过了相关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国华、凌晓林、周新生、张宇宙、刘国荣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立冬,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黄彪应邀列席会议。
作者:丁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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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你好衡阳县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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