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乡关于开展城乡治理标准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开展城乡治理标准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城乡治理标准化,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三五一”工程,高标准建设樟树新城,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消除全乡面貌“脏、乱、差、堵”现象,营造出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促进全乡城乡治理标准化成为遵循和习惯,文明、干净、美丽、活力成为樟树的常态,全面提升樟树农村人居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
1.城区治理标准化。巩固拓展“三清三建”(清违建、清垃圾、清管线,建路、建园、建绿)成果。完善公共卫生间、绿色照明、供排水管网、生活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进一步精准制定城市道路清扫养护标准、园林绿化维护保养标准、背街小巷保洁整治标准、垃圾收集清运处置标准、建筑施工管理标准,制定人居环境治理标准,提升城市亮化、美化、绿化、净化、序化水平。
2.乡村治理标准化。全面推进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加快“三改三清”(“三改”即改水、改厕、改路;“三清”即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进程。制定农村环境卫生标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标准、农房及农业生产用房管理标准、乡风文明标准、村民自治标准,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推进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城乡一体化。
3.交通治理标准化。全面提升交通路网设计、建设标准,提高停靠点、路口、交通信号与标识标线标牌设置标准,优化车辆停放和交通场站管理标准。从严治理驾驶员违规操作和货运车辆“三超两乱”行为,不断提高道路畅通度和承载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4.市场经营治理标准化。完善市场管理标准,推进马路市场整治。全面加强以“门前三包”为基础的临街店面、“五小”门店和夜市管理标准,规范广告牌设置标准,不断优化市场经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制度建设、队伍管理、环境卫生、道路沿线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环卫设施管理、村容村貌整体提升、乡村治理等方面。
三、工作措施
1.坚持高位带动。成立樟树乡城乡治理标准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城乡治理标准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组织实施,指导各村(社区)、相关各部门工作标准,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城乡治理标准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舆论引导,建立重要标准新闻发布制度,针对性开展标准解读,推动全乡了解标准、掌握标准、实践标准,积极营造自觉对标用标的良好氛围。综合运用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介。
3.规范有序推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实施标准、操作规程和行为规范,分类、分项、分单元制定限时性、限底性、限权性标准和规范,真正做到有标可依、有规可循,让各类标准和规范具有可持续操作,成为推进全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抓手,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定期考评促动。每季度对各村(社区)进行考评,对考评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的单位进行约谈。鼓励各村(社区)提出创新标准。乡镇对城乡治理标准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发现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推动整改落实,纳入全年目标管理绩效评估,并作村(社区)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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