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现
机关运行费
2019年度衡阳县樟树乡乡镇财政总决算编表说明
第一部分 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抓好党建工作、扶贫工作、教育宣传工作;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管好财政资金,发挥财政效能。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大力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协调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基本情况机构设置
我乡地域2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470亩,其中水田10893亩,是一个典型的干旱丘陵地区。乡政府下辖6个行政村,113个村民小组。人口11094人,其中农业人口10553人,工农业总产值10000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5000万元。乡政府直管工作人员43人,其中财政供养人,行政人员15人,计划生育服务所7人、文化传媒管理站1人、农业经济管理站3、农业技术推广站5、农机服务站2人、动物防疫站2人、水利管理站3人、林业管理站3人、经信站2人。
根据编委核定,我镇共有内设机构1个和所属事业站所9个,分别是乡机关、农机站、农技站,农机站、防检站、林业站、水管站、农经站、文体卫站、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经信站,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我乡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经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本级。
第二部分 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9年,县财政安排樟树乡行政事业收入指标6166695.4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815963.64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260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61341.7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83986元,城乡社区支出50000元,农林水事务2966950元,住房保障支出235809元。
2019年,樟树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1629.91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787600.27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190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58568.7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61972元,城乡社区支出50000元,农林水事务2075773.88元,住房保障支出235809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145029.49元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年初预算基本支出4728768元,决算为6166659.4元,增加1437891.4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预决算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000元,比2018年减少7000元,主要原因是招待费和公车运行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我乡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乡没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乡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公务接待费本年104500元,全年接待批次364次,接待人数4002人,比上年万元减少5500元,下降5%。。
2019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8500,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用车由公车办调配。
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樟树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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