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衡阳县樟木乡人民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衡阳县樟木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
(2)执行本乡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我乡内设机构1个,为樟木乡机关。
所属事业单位3中心1大队(原9个站所)。分别是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农技站、农机站、农经站、动物防检站、林业站、水管站、文体卫站、计生服务所、民营经济和信息化管理服务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衡阳县樟木乡人民政府
2.衡阳县樟木乡三中心一大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20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4.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2022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83.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事权调整,其中:上年结转较上年增加了120.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增加了82.63万。
(二)支出预算:2022年支出预算120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农林水支出58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5万元。支出较上年预算增加18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0.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83.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事权调整,上级村级转移支付调整到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及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05.32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12万元,占30.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0万元,占11.93%;卫生健康支出41.14万元,占3.41%;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占0.41%;农林水支出584.01万元,占48.45%;住房保障支出59.24万元,占4.9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801.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403.5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其他优抚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林水支出273.45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及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衡阳县樟木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54.4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41.82万元,下降72.27%,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合理细化调整经费支出,村级转移支付列入农林水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衡阳县樟木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公务用车运行费1.8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1.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培训费预算0;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服务类采购预算0。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0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76万元,项目支出403.5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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