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各村委会: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2〕32号)、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的方案》文件要求和9月29日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培训视频会议精神,为做好全镇信息采集工作, 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目标任务
依托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采集信息,主要有两项工作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采集脱贫户(人口)信息,跟踪其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了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情况; 集中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排查工作,采集监测对象基础信息和帮扶措施,夯实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采集出列村信息,掌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收入等变化情况。乡村建设信息采集:采集行政村、自然村、农户乡村建设相关信息, 精准掌握乡村建设任务需求和工程量,为各村、各部门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提供数据支持。
二、工作内容
根据工作计划,我镇信息采集工作10月10日正式启动,各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于今年10月24日前结束,镇乡村振兴办录入信息工作于今年11月2日前完成;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和录入于2023 年2月20日前结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信息釆集、更新和录入工作
1.针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信息系统打印《2022年度户基础信息对照表》,更新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务工情况、健康状况等变化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2.采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变化信息,如新生儿、嫁入嫁出、死亡等。
3.采集录入脱贫户、监测对象结对联系人和结对帮扶人相关信息。
(二)出列村(脱贫村)相关信息更新、录入工作
通过信息系统打印《2022年度出列村信息对照表》,更新集体经济收入等变化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通过信息系统打印《2022年度监测对象信息对照表》,采集录入监测对象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情况、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信息。
(四)驻村工作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采集驻村工作队发生变化的信息,如驻村时间等。
(五)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1.通过信息系统打印《2022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采集全省农村户籍农户基础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
2.通过系统打印《2022年度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和《2022年度自然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采集行政村和自然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
三、工作安排
10月10日起,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人进村入户开展信息采集。其中,国家信息系统内脱贫户、监测对象、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出列村、地理位置信息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录入在11月2日前完成,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在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统计类指标计算周期
统计类指标(如收入、务工月数)计算周期为2021年10 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二)关于状态类指标的取值时点
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的时间点为 2022年9月30日24时。
五、工作要求
(一)从严落实要求。要实事求是开展监测对象认定和风险消除,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监测对象识别纳入、风险消除程序各项工作,严禁“体外循环”“应纳未纳”的问题发生。
(二)减轻基层负担。各村要做好工作统筹,把需要进村入户开展的工作进行整合,统一部署,集中开展,避免重复进村入户。
演陂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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