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县单位:
《衡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订等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限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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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2024年衡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衡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县住建局 | 2024年2月 | |
2 | 关于加强慢特病门诊管理的实施办法 | 县医疗保障局 | 2024年9月 | |
3 | 衡阳县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 县教育局 | 2024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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