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我局现有人员编制18个(其中行政编9个,事业编8个),领导班子成员3人。局机关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综合信息股、网信办信股、接访劝返股、督查复查股。下设“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二)办公场地:新正街19号(县人民政府院内一栋一楼东侧)
(三)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四)单位负责人:谭潇
(五)办公电话:0734-6589858
(六)工作职能:
1、负责中央和省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
2、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投诉;负责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3、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4、综合反映群众信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研究、统计、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6、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承担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7、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对全县各级党政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
8、负责全县网上投诉处理工作;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9、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领导分工
谭潇,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实施目标考核;调查、研究信访工作动态,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助手;组织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防止事态扩大;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中心工作。
邹友良,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做好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党建、意识形态、办公室、财务、保密、档案、集访群访、联系社区、乡村振兴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信息股。负责分管股室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
曾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接访劝返、网信办信、卫生健康,妇女工作,督查复查工作、安全生产、综治政法(禁毒、扫黑除恶),负责重要信访工作督查活动的组织安排,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其他重要督查活动,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股室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
(七)内设股室(5个)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办公自动化、行政事务、后勤保障、会务和公务接待、卫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计划生育、妇女工作和社区联络工作;负责综治政法(禁毒、扫黑除恶);负责编排县委、县政府接访值班表和应急值班表;负责局机关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2、综合信息股
负责信访情况的综合及信访信息的收集、上报和统计汇总工作;负责中央、省和市颁布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并制定我县具体实施意见;负责本局网站网页内容的更新;组织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有关文件、讲话、汇报材料的起草和信访工作经验的总结与宣传报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建工作;组织信访工作的考核评比;指导开展信访理论研讨;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3、网信办信股
负责受理群众以电子邮件、信函形式提出的网络信访事项;负责办理国家投诉办公室、省信访局转送、交办、督办的网络信访事项及“省长信箱”来信;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督办的网络信访事项;参与协调处理重要的网络信访事项;负责网络信访事项和办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通报;负责全县网上信访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培训及网上建议的征集工作。负责办理群众的来信事项;负责来信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通报;负责呈报重要的来信信息;负责交办督办重要的来信事项,并参与协调处理;指导检查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的办信工作;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4、接访劝返股
负责群众到县委、县政府的来访接待和调度工作;负责制订全县重大活动的信访维稳工作方案,负责办理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网上转送、交办、督办的来访事项;负责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通报;负责联系市驻京维稳劝返办、驻长沙信访接待站工作,并承担领导交办的到市赴省进京信访事项和复杂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参与重要来访事项的协调处理。负责有关单位派驻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协调处理群众到县来访中的疑难问题;负责到县来访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通报;为领导同志接待来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到县重要来访事项的呈报及协调处理;对全县接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督查复查股
负责中央、省、市重大信访工作决策、重要信访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负责中央、省、市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县级领导批示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情况反馈;负责本局业务股室督查督办工作的协调联络;负责重要信访工作督查活动的组织安排;参与、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其他重要督查活动;参与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负责协调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园区)包案处理信访事项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处理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负责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全县信访系统的法治建设。
(八)下设机构: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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