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情况
1、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起草相关政策规定,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士官)、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机构情况
根据职责,我局内设股室7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信访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衡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衡阳县光荣院、衡阳县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有公开的相关附件表格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233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6.5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7833万元,上年结余3755.5万元。较去年增加了999.9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减少1721.85万元,上年结余增加2721.8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2355.0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1813.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88.24万元,住房保障33.6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了272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3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80.6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35.0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6.5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08.5万元,主要是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困难生活及医疗补助10660.41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822.5万、退役士兵安置370.58万、追加2021年运转经费55万。上年结转3755.5万元,主要是上年年末部分专项资金下达较晚,年底无法支出形成的部分结转及自然减员造成的资金结余。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6.57万元。比上年增加19.35万元,因职工工资正常调整,较去年同期增长4.75%。
2、"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43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较上年减少0.27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27万元,公务用车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减少0万元),下降10%。
单位对"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532.82平方米;无车辆;无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335.07万元,即基本支出426.57万元,项目支出11908.5万元。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