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预算编码:700018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自评?
中介机构评价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中介机构
报告日期:2019年 6月28日
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设7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信访股。下设3个事业单位:衡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衡阳县光荣院、衡阳县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我局现有人员编制数60名,其中行政编13名,事业编47名,现有在职职工45人,退休职工7人。
(四)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成立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
2.逐步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
3.深入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
4.全面落实拥军优抚政策;
5.推进移交安置相关业务工作;
6.积极谋划就业创业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预算情况:
1.年初预算
2019年县财政安排我单位的预算为70.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收入70.63万元,占100%。支出预算70.63万元中,全部为基本支出70.63万元。
2.年中追加:
2019年县财政年中追加我局预算99.86万元。追加预算包含基本支出预算79.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
3.部门决算情况
2019年单位决算收入170.59万元。决算支出12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5万元,占总支出83.6%;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16.4%。年末单位收支结余48.34万元。上年结余,累计结余48.34万元。
(二)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基本支出
2019年单位基本支出102.25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其中人员经费66.07万,占基本支出64.6%;日常公用经费36.18万,占基本支出35.4%。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5.5万、商品和服务支出54.2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7万、资本性支出1.97万。
(2)"三公"经费支出
我单位属新成立机构,年初预算中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实际"三公"经费支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出国(境)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305人次,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79%。
(3)整体支出组织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体系。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单位制订了预决算管理制度、采购制度、收支结算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管理执行。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2.专项支出情况
(1)支出情况: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16.4%。该资金为湘财社指【2019】34号安排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光荣院石拱桥修缮加固,修缮工作已于2019年4月通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
(2)专项支出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制订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科学管理;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对资金使用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投入,得12分
1.目标设定,得6分
2.预算配置,得6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2019年我局共有编制人数60人,年末实有人数45人,控制率100%,没有超编现象。重点支出率:重点确保单位运转2019年基本支出102.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07万,占基本支出64.6%;日常公用经费36.18万,占基本支出35.4%。
(二)过程,得35分
1.预算执行,得11分
预算完成率100%,基本支出122.25万元,年初预算70.6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2019年年初因单位新成立无"三公经费"预算,实际年末"三公经费"支出1.5万,占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的4%,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
2.预算管理,得1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单位制订了严格的预决算管理、内部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
资金使用合规性,严格执行相关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合理合法使用资金。
信息公开性,及时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3.资产管理,得9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安全性、利用率,单位制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购置、入库、出库、报废、维修等实行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产出及效果,得42分
1.职责履行,得17分
我局作为新成立单位,2019年在县委、政府领导支持关心下各项工作开展有条不紊,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主要表现如下:(1)2019年5月在局班子组建完成后,县委决定成立以县委书记曾秀同志任组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中共衡阳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2)5月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相继组建到位,统一挂牌。(3)在处理信访事件做到:一是敞开接访办信、二是落实包联措施、三是全力化解积案、四是加强情报预警、五是加强值班备勤。(4)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一是开展八一.春节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资金300多万元;二是全年落实发放抚恤补助经费、医疗补助、解困济困6500多万;三是完善优抚数据采集、整理。(5)全年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35人,对26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补助资金300多万。(6)积极推进了退役士兵职业技术培训工作。(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局在2019年全县目标考核单位中被评为良好单位。
2.履职效益,得25分
(1)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得15分。单位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明显有所提高,得到了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2)行政效能,得2分:我单位积极推进办事效率,加强经费和资产管理,厉行节约,降低成本 。
(3)社会满意度,得8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全体干部职工满意率达100%,社会群众满意度达95%。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绩效自评过程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遵循"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原则开展,严格按照《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以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和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出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三)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89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仍存在细微差异。
二是单位运转经费偏低。导致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与实际支出相差较大。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七、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意见。
附件1-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 2019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价 得分 | 评分依据 或扣分原因 |
---|---|---|---|---|---|---|---|
投 入 (15分) | 目标设定 | 6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①目标符合发展总体规划,1分;②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1分;③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3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①目标细化、指标值量化,1分; ②目标与年度任务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③目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1分。 | 3 | ||||
预算配置 | 9 |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 2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 变动率 | 3 | 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0 | 单位新成立无预算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4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4分;;80%(含)-90%,计3分;70%(含)-80%,计2分;60%(含)-70%,计1分;低于60%不得分。 | 4 | ||||
过 程(40分) | 预算执行 | 16 | 预算调整率 | 3 |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3分;10-20%(含)计2分;20-30%(含)计1分;超出30%不得分。 | 3 | |
支出进度 | 3 | 每发生一个项目未完成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结转结余 | 3 |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2 | ||||
公务卡刷卡率 | 2 | 公务卡刷卡率达60%以上的,计2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公务卡刷卡率=公务消费刷卡支出/授权支付额度×100%) | |||||
"三公经费" 控制率 | 3 | 以100%为标准。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 | 2 | 支出只占公用4%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100%计满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 | 2 | ||||
预算管理 | 15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①已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7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4分。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大额现金支付、违规借出(占用)、乱发滥补、虚报冒领,转嫁支出、乱开户乱存放、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1分;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 | 7 | ||||
预决算和基础 信息公开性 | 5 | ①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合规,1分;时限合规,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完整,1分;准确,1分。 | 5 | ||||
资产管理 | 9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 | 3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5 | ①资产保存完整,1分;②资产配置合理,1分;③资产处置规范,1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1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1分。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产 出 及 效 果(45分) | 职责履行 | 20 | 实际完成率 (产出数量) | 10 | 方案一:按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情况计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单位,按县考核办考核结果,优18~20分、良12~17分、合格6~11分、不合格0~5分。 方案二:按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计分。未进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单位,以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为预期目标,细化成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预期目标完成率、完成及时率和质量达标率达到设定目标值计18~20分,低于设定目标值,酌情扣分。 | 17 | |
完成及时率 (产出时效) | 5 | ||||||
质量达标率 (产出质量) | 5 | ||||||
履职效益 | 25 | 经济效益 | 15 | 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各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5 | ||
社会效益 | |||||||
生态效益 | |||||||
行政效能 | 2 | 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2分;一般1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2 | ||||
社会满意度 | 3 | 以调查问卷为依据,员工满意度≥95%计3分;每低5%扣0.5分,满意度<75%计0分。 | 3 | ||||
5 | 以调查问卷为依据,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计5分;每低5%扣1分,满意度<75%计0分。 满意度=满意人数/被调查人数×100% | 5 | |||||
总 分 | 100 |
| 100 |
| 89 |
备注:如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修改调整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则须相应修改调整本表中的对应部分。
附件3: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意见
目标完成 情况概述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加强政策宣传,制订相关管理制度。 目标2:积极筹资融资,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目标3: | 1.制订了合理、合法、完整的管理制度;2.加大了与政府、财政的联系力度,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转。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综合评价等级 | |||
评价人员 |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职称 | 签 字 | |
贺小姣 | 局长 | |||
彭宏明 | 副局长 | |||
王 选 | 办公室主任、纪检联络员 | |||
评价组组长意见: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意见: 股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邹艳 联系电话:0734-6559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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