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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岘山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城市全域创建的指导意见》(湘办发〔2022〕2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工作导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为抓手,突出全域创建全员创建、全面创建、全程创建,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建设一个“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二、组织领导

(一)健全创建工作机制

成立岘山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周绍友同志担任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规划和统筹创建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由镇宣传委员易玉娥担任创建办主任,组织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周绍友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曾繁荣     长

    长:罗  琼  镇人大主席

王  辉  镇政协工作负责人

刘翔宇  党委副书记

吴江龙  镇纪委书记

邓江华  镇组织委员

易玉娥  宣传委员

蒋茂林  镇武装部长

陈旭日  镇副镇长

彭  珂  镇人大副主席

     员:蒋建新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唐金兰  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肖金寺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曾  辉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彭权伟  卫生院院长

贺  俭  派出所所长

刘懿群  岘山学区主任

康湘琳  宣传干事

4个农业工作组组长、30个村(社区)包村干部、党组织书记负责人等为成员,组建四个专业工作组,相关党政领导牵头负责,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二)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组

组  长:吴江龙

副组长:肖金寺  贺俭

成  员:肖高良

主要负责集镇范围内机动车辆乱停乱靠整治及占道经营的协调管理等。

2.环卫保洁应急组

组  长:王辉

成  员:肖雄

主要负责集镇各类垃圾的应急清运、牛皮癣清理及日常环卫保洁等。

3.创文资料整理组

组  长:易玉娥

成  员:康湘琳  邹利山

主要负责创文相关文件起草,宣传氛围打造及迎检资料的收集上报等。

4.巡查督导组

组  长:吴江龙

成  员:颜余庆

主要负责创文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日常督查,结合上级督导交办问题,下发整改清单,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镇容镇貌整治

1.环境卫生。做到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积水、油污、废弃物、随地便溺等现象;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垃圾收集容器摆放整齐,无溢出、无污垢、无堆积、无异味;交通护栏、通信路灯杆、临街墙面、标识牌、橱窗无污物、牛皮癣、小广告;分类垃圾桶、封闭式垃圾箱摆放有序、封闭完好、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岘市社区)

2.经营秩序。彻底清理“五小行业”(小餐饮【食品】、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及其他个体工商户安装在墙面上的各种小广告经营场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村和社区;责任人:曾辉、相关村和社区负责人)

3.交通秩序。规范出租车与线路班车停靠;严禁私家车停靠占用人行道、小区出入口;引导电动车、摩托车停靠在人行道指定区域内,载客麻木停靠在非机动车道内,禁止停靠在十字路口、斑马线内;禁止在停车位上设置障碍物,对私设的障碍物全面清理。(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队;责任人:肖金寺)

4.拆违控违。彻底拆除清理各类砖砌、钢结构等违法建筑物,全面清除各类违规占用小区进出口通道搭建的临时房、障碍桩等;严格监测、打击、清理各类未批先建、侵占公共空间、损坏公共设施,不按规划审批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队、相关村和社区;责任人:肖金寺、陶恩亚、相关村和社区负责人)

(二)补齐市政设施短板

1.路灯管理。全面检修镇区路灯,完善镇区路灯巡查管理制度,建立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路灯的日常维护,确保镇区主街道路灯亮灯率达98%,小街小巷路灯亮灯率达95%。(责任单位:镇城建办;责任人:肖雄)

2.路面维修。全面排查镇区道路、井盖破损情况,做到机动车道与人行道无破损、无积水;雨水、污水、通信、自来水等井盖完好;(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队责任人:肖金寺)

3.管网维护。加强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水管网的巡查管护,确保污水管网系统持续稳定运行;加强道路积水治理,有针对性实施镇区主要道路雨污管网疏浚,提升排水效率,消除城镇道路积水问题,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责任单位:镇城建办责任人:肖雄)

4.绿化管护。提升绿化养护标准,做到文化广场、游园、机关院落绿化带内无杂草,干净卫生。(责任单位:党政办、岘市社区;责任人:易卫 黄小华)

(三)强化重点场所管理

1.农贸市场。做到市场内外干净整洁,各类车辆规范停靠,经营摊主商品摆放整洁;市场分区规范合理;无野生动物交易;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市场内外有诚信经营、文明创建公益广告;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电话;临时摊点合理划定经营区域,管理有序、卫生整洁;市场内设有公厕引导标识,公厕内外干净整洁、设备完好,管理制度齐全,无小广告。(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村和社区;责任人:王爱萍、相关村和社区负责人)

2.公共厕所。做到公厕内外干净整洁,垃圾桶、冲水按钮、水龙头、门把手等设施完好无损;厕所内要定期消毒、规范投放灭鼠诱饵、灭蚊虫。(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岘市社区责任人:易卫  黄小华)

3.文化馆。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开展条件,活动记录完备;显著位置公示开放时间,各项设施正常向居民开放;场馆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显著位置设置意见箱,大门外设置禁烟标识、灭烟台,内外公益广告布局合理;设置志愿者服务岗,安排专人值守,工作人员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止文明;定期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责任人:蒋建新)

4.医院。显著位置设置意见箱,大门外设置禁烟标识、灭烟台、意见箱,内外公益广告布局合理;设置志愿者服务岗,安排专人值守,工作人员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止文明;设有轮椅通道、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宣传橱窗设有卫生健康知识;村卫生室、私人诊所规范经营,各类制度规范上墙,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责任人:彭权伟)

(四)全面整治村庄环境

1.通村通组道路。全面清理通村通组道路两侧农作物、杂草,做到村组道路干净整洁,道路两侧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吊乱挂、乱停乱靠、乱涂乱画等不文明现象,建立道路保洁、路肩管护长效机制。

2.河湖农田沟渠。彻底清理河湖、农田、沟渠内垃圾、秸秆、杂物,建立河湖、农田、沟渠长效保洁机制。

3.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村庄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化粪池、污水管安装到位,旱厕全部拆除。

4.村部活动中心。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每天安排专人值班,显著位置公布值班电话,设置意见箱;公示栏内党务政务公开及时规范,公厕干净整洁,设施完好。

5.学校。显著位置设置意见箱,大门外设置禁烟标识、灭烟台,校内外公益广告布局合理;学校定期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图文资料完备;各类防疫措施与管理办法完备。(责任单位:镇学区 责任人:刘懿群  王杰军)

6. 宾馆、网吧。亮证经营,落实实名登记,不得向未成年人开放,消防设施齐全,安全通道正常使用,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显著位置公布价格,不得售卖香烟。(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文化站 责任人:曾辉、蒋建新)

7. 便民服务中心。镇机关、便民服务大厅内外干净整洁,大门口外设置意见箱、禁烟标识、灭烟台,大厅内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室内外设置文明创建公益广告;设置志愿者服务岗、便民服务箱,安排专人值守,工作人员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止文明;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责任人:唐金兰)

切实提升村(民素质

1.宣传氛围。

(1)充分利用镇区各类大型广告位、LED屏幕开展创文公益性宣传;(责任单位:宣传办、党政办责任人:康湘琳)

(2)镇政府周边、集镇每200米范围内有1处永久性公益广告牌;LED显示屏穿插播放公益广告;各单位橱窗设置公益广告专栏;村村响定时播放岘山镇《乡规民约》。(责任单位:宣传办;责任人:康湘琳)

2.移风易俗。

各村(社区)充分将自治、德治、法制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星级文明家庭、文明湾组、文明社区、文明村创建活动,引导群众喜事新办,白事简办,禁止占道搭台摆设宴席,红白事宴请仅限于主要亲戚,红事不得超过5桌,白事不得超过3桌,疫情期间禁止办酒席;每年开展一次星级文明户评选公示活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置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办法,公示村结合村庄清洁日活动,每周五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河湖、道路保洁,走访贫困群众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各工作组责任人为此次创建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到一线指挥、一线调度、一线落实,对照责任清单对包保区域存在的问题开展地毯式排查,制定整改清单,逐一销号,强力推进创建活动开展并确保决战决胜。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加大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断增强社会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牵头组建巡查督导专班,定期巡查和通报,切实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创建任务严格按域存在的问题开展地毯式排查,制定整改清单,逐一销号,强力推进创建活动开展并确保决战决

胜。

(四)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加大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断增强社会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实行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牵头组建巡查督导专班,定期巡查和通报,切实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创建任务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督导检查结果作为相关村(社区)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创建文明单位推荐依据。

 

                         岘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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