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委员会关于
明确县局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税务分局(所),局内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县局局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县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琼同志负责全面工作。
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一名同志(正科长级)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分管第二税务所的工作。
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戴明德同志分管征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西渡税务分局的工作。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易志平同志分管人事教育股、税源管理股、樟树税务所的工作。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贺懿同志分管税收风险管理股、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的工作。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为民同志分管纳税服务股、信息中心的工作。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朝晖同志分管税政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的工作。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小华同志分管财务管理股、演陂税务所的工作。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范中华同志分管办公室的工作。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少衡同志分管法制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的工作。
县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蒋云航同志分管纪检组的工作。
县局副科长级干部屈曲同志协助王一名同志工作。
王琼书记和王一名副书记(正科长级)、戴明德副书记和易志平副局长、贺懿副局长和朱为民副局长、李朝晖副局长和周小华副局长、范中华副局长和刘少衡副局长、蒋云航纪检组长和范中华副局长互为AB角。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委员会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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