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5年以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及省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着力在建立完善政府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下功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领导重视,为信息公开奠定了组织基础。为做到全系统稳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县局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县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科室和基层单位都明确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成了一支信息员队伍,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公开指南、目录及年度报告及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学习,提高信息员的整体素质。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及业务操作工作学习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学习和宣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工作交流,并强调了建设好门户网站、加强信息管税、推进信息公开、推行阳光税务的重要性。
(三)及时更新,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我们要求全体信息员对所在科室和单位的一些新的税收业务政策、工作动态和需告知纳税人的涉税事项,都必须通过网站、纳税服务大厅或者其他形式及时公布。加大了对公开信息的把关力度,明确了工作职责,规定了不同类别信息的发布权限,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能让纳税人能及时了解涉税信息。
(四)完善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结合衡阳实际,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组织地税干部进行学习和传达,狠抓贯彻执行;完善监督细化考核标准,对局内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建立了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按时报送工作总结的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做好地税网站平台公开。广大纳税人通过“衡阳地税”门户网站、衡阳县党政门户网站均可查阅衡阳县地方税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5年,衡阳县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08条,回复网站信件9封、涉税举报1封,纳税咨询56起,回复率100%,网站页面访问量超过3万人次。
(二)是完善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通过纳税大厅的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公开栏、资料区,并向纳税人发放税收知识宣传册子等,对税收政策及涉税事项、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纳税期限等方面涉及纳税人权益的内容进行统一更新并全面公开,免费提供办税指南、涉税事项示范文本、税收宣传资料和各类纳税申报表,将办税服务厅建成对外税收信息公开的服务窗口。
(三)是依托各类通讯平台进行公开。在宣传栏刊登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存量房纳税评估、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营改增政策等专栏宣传文章;通过LED显示屏、税企QQ群集中宣传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政策、个人出租房有关政策等。
(四)是充分利用其他形式公开。开展了“税收政策咨询日”税收宣传活动,发放《纳税一本通》2000余份;公开12元以上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出动流动宣传车,到大街小巷宣传,在各单位的公务用车上张贴宣传标志,在宾馆、饭店及娱乐场所设置提示。
三、咨询处理情况。全局共接受市民咨询3264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546人次,电话咨询579人次,网上咨询36人次。
四、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1.我局无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是办公室信息人员兼职。
2.我局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
3.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五、进一步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要求和群众需求相比尚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形式、内容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2016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围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和有关内容。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深入贯彻《条例》等文件精神,确保落实到位。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加强工作活动交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对政府信息发布的更新维护、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进行修订、汇编。
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外部网站等信息化手段,从有利于公众查阅的角度,科学合理设置相关栏目,确保公开的时效性,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四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贴近纳税人的需求,重点加大对公众关注热点的公开力度,推动税收工作的透明化,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和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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