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在市局、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以税收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一)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台阶。
1、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2024年,衡阳县税务局党委班子坚定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法治税务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开拓进取。
2、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聚焦政策落实和“两权”运行,坚定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执法向精确执法转变。
3、坚持依法行政。我局党委班子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引导,形成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如法网全员学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主题研讨相结合的全覆盖式学习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年性、长期性、持续性工作来抓,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学习平台,结合党建学习等方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聚焦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集中议事方式,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2、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以法制股为主体,邀请法律专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制骨干成立法律专业团队。目前我局工作有公职律师两名,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及疑难案件听证、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合法性审查。明确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事项,将重大执法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加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力度,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从源头上防范制度性风险。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方面严格公开审查,依据部门职能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归口管理、统一发布,严把保密关、政治关、政策关和解读关,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安全,丰富公开载体。另一方面运用门户网站、纳税服务热线等资源,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发布办税政策、办税服务、政务、党务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从法律上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组织办公室主任及信息公开岗位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专家讲解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
1、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及时对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重大问题中的依法行政作用,县局今年已召开一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及时解决税费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和矛盾,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定期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强化法治工作要求完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将税收法治建设作为年度绩效考核方案重要组成内容,聚焦全员学法、“三项制度”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规范办理税费业务等方面,与部门年终考评直接挂钩。
3、加强精诚共治协同治税有成果。以《衡阳县税费精诚共治工作方案》为抓手,出台《衡阳县税费共治10条》,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税源管理、乡镇税源培植行业税收管理、环境保护税管理10个方面着手,打通各职能部门信息堵点,打破单位之间信息沟通共享的壁垒,共同构建起合力攻坚、依法治税、共同提升执法水平的新格局,全县税收共治任务有序推进,落实“一法一办法”工作,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推进减税降费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落实。
4、加强推动司法部门法治协同。支持配合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2024年以来配合处理1起破产清算案件。
5、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培育一体,以更优导向打造过硬队伍,打造“蒸阳税务”品牌,持续强化青年干部业务能力建设,组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鼓励干部既当学员又当教员,不断激发青年干部学习热情,加强复合型、专业化人才培养,擦亮政治底色,提升队伍素质,紧紧围绕“智慧税务”厚植人才沃土,为“法治税务”建设添砖加瓦。
(四)依法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认真排查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资格情况,清理失效证件,确保岗位人员执法资格合法,坚决落实持证上岗,持证执法。
2、大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促进公平公正执法,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效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3、健全内控风险监管机制。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按照基准执行处罚措施,同时通过“精确+内控”优化执法流程,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预防税收执法行为纠纷,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4、规范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秉持“最大限度规范纳税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从日常征管实际入手,着重加强征管规范与纳税服务规范的衔接,推行简易注销、出口退税即报即审、容缺办理事项等制度,注销退税等高频事项办理提速近5成。加强“放管服”的后续管理,大力开展政策辅导及政策分析,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5、完善优化评价反馈机制。将纳税人满意度作为办税人员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设立来人来访接待室,规范投诉管理;开通税收违法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意见箱,广开外部监督渠道,有效地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6、多样化法治舆论宣传。认真组织税法进校园、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对外采取设立宪法宣传专区、悬挂税法宣传横幅、开展税法专题知识讲座等方式开展全民普及,对内采取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学习和宪法宣誓仪式等方式加强法治理念巩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务干部的税法执行度,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我县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五)落实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方面严格公开审查,依据部门职能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归口管理、统一发布,严把保密关、政治关、政策关和解读关,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安全。另一方面丰富公开载体,运用门户网站、湘税通平台、大厅宣传展板等资源,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发布党务政务、税费优惠政策、办税服务指南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从法律上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组织信息公开岗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专家讲解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来人来访接待室,开通税收违法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意见箱,进一步规范投诉管理,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广开外部监督渠道,有效地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把法治税务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税收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推进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统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聚焦政策落实和“两权”运行,以信息系统为依托,拓展“内控防范+人机结合+人工巡查”的分级分类内控工作模式,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着力强化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审慎用权。
(三)坚持信息智税。坚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着力实现税务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配合推进运用全省统一的税费运行监管模块,实现税费运行实时监管、监管任务闭关管理、税费运行监控“一局式”、“一户式”、“一员式”归集展示,推进税源管理体系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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