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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在市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税,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一)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台阶。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2023年,我局结合主题教育的要求,立足全局,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眼长远,把法治税务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开拓进取,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税收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坚持依法行政。衡阳县税务局始终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年性、长期性、持续性工作来抓,单位主要负责人始终牢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思维引导,已形成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如法网全员学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主题研讨相结合的全覆盖式学习制度,带头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三是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推进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统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聚焦政策落实和“两权”运行,以信息系统为依托,拓展“内控防范+人机结合+人工巡查”的分级分类内控工作模式,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执法向精确执法转变。

(二)机构职能优化履职尽责更加凸显。一是持续优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及时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重大问题中的作用,年内至少召开一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及时解决税费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和矛盾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定期向市局、县委县政府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二是持续优化完善风险监管机制。认真落实“四个有人管”工作理念,强化“数据管税”,风险监管更有精度。通过“精确+内控”优化执法流程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预防税收执法行为纠纷,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持“最大限度规范纳税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原则,我局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导向,在办税服务大厅创新打造“业务集中处理中心”,通过“智慧+实体”的“双中心”模式,实现“无窗口、不见面、一站式”办税缴费模式,同时积极对接县总工会,确立“税务+工会”社保政策常态化宣传模式,形成职工权益保障‘全链条’服务体系。我局持续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把税费服务做的更精细、更智能、更深入,把惠企便民的好事实事落实到纳税人缴费人心坎上。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更加完备。一是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重视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班子例会等集中议事方式,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以法制部门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律骨干参加的涉税争议处理调解团队,发挥法律专业团队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及疑难案件听证、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尊重并执行生效涉税司法决定。支持配合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2023年以来共配合处理3起破产清算案件。

(四)依法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大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效能,促进公平公正执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根据工作实际,2023年开展了2次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及裁量权培训,确保行政自由裁量权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更新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试行)》,规范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及文书要求,进一步增强了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保障了税务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二是全面落实“精确执法”工作要求。根据省税务局关于实施精确执法三步走战略,我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关于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划分及部门间统筹协调机制,聚焦精确执法,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依法保障了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衡阳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风险管理从市场主体穿透到自然人,聚焦住宿餐饮业、医疗行业、建安行业等重点领域,结合“税务+N”共治机制打破数据壁垒,推进智慧防控,增强风险分析和自主发现消除风险的能力。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组建涉税涉费专业服务和调解团队开展说理式执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常态化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意见,增强外部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执法水平逐步提升。

(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效渐显。对标“党建引领不动摇、更坚定,依法治税不走样、更规范,税费服务不缺位、更智能,矛盾化解不上交、更和谐,队伍平安不出事、更有为”目标任务,探索打造具有衡阳县特色的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驻衡阳县建材商会商会税费服务站、在满足辖区内税费咨询服务需求的同时,对涉税争议矛盾进行专业调解,同时对收集的高频、突发涉税需求诉求保持高度关注,及时研判,加以解决。

(六)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多头联动。一是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一方面要求一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税收法律、税收征管法及《湖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开展税务执法,避免出现不规范执法情况。另一方面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监督,通过标星岗位监督体系有针对性开展税收执法疑点数据扫描,根据扫描结果及时开展风险提醒,及时整改。二是加强精诚共治协同治税。以《2023年衡阳县税费精诚共治工作方案》为抓手,出台《衡阳县税费共治10条》,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税源管理、乡镇税源培植行业税收管理、环境保护税管理10个方面着手,打通各职能部门信息堵点,打破单位之间信息沟通共享的壁垒,目前已基本形成与公、检、法、司等单位的税费征收跨部门协作与信息交换工作机制,构建起合力攻坚、依法治税、共同提升执法水平的新格局。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方面严格公开审查,依据部门职能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归口管理、统一发布,严把保密关、政治关、政策关和解读关,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安全。另一方面丰富公开载体,运用门户网站、湘税通平台、大厅宣传展板等资源,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发布党务政务、税费优惠政策、办税服务指南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从法律上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组织信息公开岗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专家讲解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来人来访接待室,开通税收违法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意见箱,进一步规范投诉管理,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广开外部监督渠道,有效地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七)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方面坚持人才兴税。坚持培育一体,以更优导向打造过硬队伍,打造“蒸阳税务”品牌,持续强化青年干部业务能力建设,通过青年干部积分工程以赛促学、以学促干,开展“蒸阳税务青春大讲堂”,鼓励干部既当学员又当教员,不断激发青年干部学习热情,加强复合型、专业化人才培养,擦亮政治底色,提升队伍素质,紧紧围绕“智慧税务”厚植人才沃土,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学法普法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氛围,对内,我局集中开展了党委班子集体学法、全员“行业学法”等活动,年度普法考试通过率100%。对外,我局创新开展“宪法进乡村”等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活动,单位负责人亲自过问,多次调度,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以关市镇福音村为“宪法进乡村”宣传主场,同步采取在县城人流量大的市民广场摆放税费政策宣传展板、在办税服务厅和派出机构等办公场所张贴宪法宣传海报、各办公楼LED显示屏轮播宪法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全县人民开展宪法宣传普及和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进一步营造了社会法治文化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着力强化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审慎用权。

(二)坚持依法治税。以更高政治站位发挥职能,聚财生财并举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守牢不收“过头税费”底线。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项行动计划,加快非税收入法制化、信息化建设,落实好《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执法,促进征管秩序更加规范,制度规范更加完备。

(三)坚持信息智税。坚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着力实现税务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配合推进运用全省统一的税费运行监管模块,实现税费运行实时监管、监管任务闭关管理、税费运行监控“一局式”、“一户式”、“一员式”归集展示,推进税源管理体系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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