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一)机构设置:衡阳县商务局设党组书记、局长1名,党组成员2名,正股级领导职数9名。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招商股、商贸股、电商办、市场股、外经外贸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人教老干股。内设3个二级机构: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县电子商务事务中心、县客商服务中心。
(二)办公场地:衡阳县西渡镇向阳南路1号
(三)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彭文辉
(五)办公电话:0734-6813599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定全县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提出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等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界牌陶瓷工业园有关工作。
4.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5.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设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进行监督管理。
7.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总量计划;指导、协调全县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
8.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负责协调管理内外贸易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出口市场的开拓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技术进出口工作。
9.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0.牵头承担全县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11.负责组织参与商务部、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衡阳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
12.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管理全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等。
13.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县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14.承担全县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15.负责对职业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包括商业贸易等)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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