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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商务和粮食局关于印发《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的重要指示和《中共衡阳县委关于扎实推进清廉衡阳县建设的实施意见》(蒸发〔2021〕8号)、《衡阳县清廉单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蒸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建设为民、系统治理、守正创新理念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为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进"三强一化"建设,实施"三五一"工作思路提供坚强保障。

二、建设目标

按照"标星管理、树立样板、全域参与、打造品牌"的工作思路,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清廉奉公为核心,以廉政文化为载体,以强化监督为手段,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推动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党员干部遵纪守规更加自觉、崇廉倡廉氛围更加浓厚、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服务发展效能更加提升、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清朗清明的机关政治生态全面形成。

三、建设标准

清廉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衡阳县清廉单元建设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清廉单元建设共性指标,结合单位具体实际,达到以下个性指标:

(一)政治建设过硬。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带头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让每一个党组织都成为清正廉洁的战斗堡垒。充分发挥本地红色资源优势,加强对党忠诚教育、纪律政德教育,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过政治生日等活动,形成具有机关特点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三力"。

(二)理论武装扎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坚守初心使命,筑牢秉公用权、为政清廉的思想根基;深入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三高四新""三强一化"建设和"三五一"工作思路添砖加瓦。

(三)履职尽责到位。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党内民主生活会、党政正职述责述廉评议的主要内容,健全责任约谈、报告、分类指导等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重要内容,党组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1次。

(四)队伍建设有力。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严格依法履责用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有效开展。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每年集中培训党员和基层党务干部,党员干部执行力强。

(五)纪律作风严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重点整治公款吃喝、收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优化窗口服务,常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纠治"慵懒散"等"机关病"。

四、工作原则

清廉机关建设按照"党组主抓、单位主责、纪检主推"原则,分级、分类一体推进。

(一) 党组主抓。在县委清廉衡阳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单位党组发挥清廉机关建设主导作用,主动谋划、部署、推进、检查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副书记牵头抓,党组班子成员协助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单位主责。单位是清廉机关建设主体,承担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清廉机关建设任务清单、落实责任分解,实现清单管理、项目化推进、挂图作战。

(三)纪检主推。县纪委监委派驻机关纪检组督促指导单位履行清廉机关创建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协助党组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在县委清廉衡阳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县商粮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彭文辉

第一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春生

副组长: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周治桂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利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振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黎明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刘莅新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清廉机关建设日常工作,起草审阅相关文件,综合协调考评各项具体工作。

六、步骤安排

(一)制定方案(时间:2022 年 2 月中旬至 3 月下旬)。根据《衡阳县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具有行业、系统清廉特色亮点工作内容的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优化当年度具体举措,及时报县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二)动员部署(时间:2022 年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在全县清廉单元建设动员部署会后,召开清廉机关建设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会议,确保清廉机关建设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入脑入心,工作全面推进。

(三)开展建设(时间:2022年4月上旬起)。根据《衡阳县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本单位的具体方案,严格对照建设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找问题、查不足、补短板,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工作。

(四)考核验收(时间:每年 11 月 1 日起)。

清廉机关建设考评验收由县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组负责组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单位自评。每年 11 月 1 日前,单位对照衡阳县清廉机关建设考核评估细则进行自我评估,于 11 月10日前向县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组办公室报送验收资料(包括验收申请表、活动总结、自评分值、加分项目等)。

2.工委考评。每年 11 月 20 日前,县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组对照考核评估细则,结合各县直机关单位报送的建设资料、自评报告,采取查看资料、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得出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得分。

(五)巩固提升(时间:长期坚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将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和治理效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单位要把清廉机关考核评估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等工作的总体部署中,作为"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内容,每月 20 日之前将工作动态以简报形式报县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组办公室,重要工作情况随时报告。

(二)广泛宣传,及时推广。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清廉机关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公众对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

(三)开展建设,用好成果。单位干部职工必须全面参与清廉机关建设,清廉机关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单位绩效考核、创建星级文明单位重要依据,作为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及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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