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衡阳县商务和粮食局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情况:
1、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和粮食宏观调控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提出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和粮食产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 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 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管理全县粮食(食用油)、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在衡阳县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六) 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责任。
(七) 研究提出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八)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总量计划;指导、协调全县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
(九) 根据国、省、市、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十)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负责协调管理内外贸易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出口市场的开拓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技术进出口工作。
(十二) 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三) 牵头承担全县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十四) 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界陶瓷工业园有关工作。
(十五) 负责组织参与商务部、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衡阳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
(十六) 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管理全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等。
(十七) 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县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申报及有关审批工作。协调管理全县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
(十九)承担全县商务和粮食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二十)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包括商业贸易等)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根据职责,我局内设股室13个股室。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招商股、商贸股、电商办、市场股、粮食调控储备股、物资储备股、国有资产管理股、行业管理股、外经外贸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人教老干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衡阳县商务和粮食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55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1.20万元(经费拨款530.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9.5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29.5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55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27.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0.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47万元,住房保障41.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1.2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1.2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1.2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9.55万元,增加5.66%。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5.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5.13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64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64万元,公务用车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减少0万元),下降10%。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325平方米。
八、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5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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