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审计局大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以制度为保证,提高整改质效。为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规范审计整改认定标准,建立审计整改认定办法,对审计整改结果按认定标准分为已整改、部分整改和未整改三类。
二是以项目主审为“顾问”,全程督促指导。县审计局及时转变角色,结合项目主审对查出问题的熟悉优势,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咨询,全面解读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进一步指导被审计单位更好更快地整改到位。
三是以通报为抓手,提高被审计单位重视程度。县审计局及时梳理出未整改及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发送通报,详细告知未整改及未整改到位问题,及整改时间节点,提高被审计单位的重视程度。
四是以台账为依托,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县审计局及时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整改情况及其支撑材料,按照认定办法,结合问题整改台账进行销号,实现动态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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