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衡阳县审计局单位概况
⒈工作职能
⒉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二、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㈠收入预算情况
㈡支出预算情况
㈢差异原因分析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
九、三公经费预算
一、衡阳县审计局单位概况情况
㈠基本情况
⒈工作职能
㈠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审计工作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㈢负责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向县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㈣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㈤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级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地方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
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结)算。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㈥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㈦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㈧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㈨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㈩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业务的指导。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⒉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㈠机构设置:县审计局设12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法规股,人事教育及计算机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一股,行政事业审计二股,行政事业审计三股,行政事业审计四股,行政事业审计止股,内部审计管理股,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乡村审计中心。
我局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39人。实有在职人员64人,退休24人。
㈡预算单位构成。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审计局本级。
二、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㈠收入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753.3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11.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48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21.22万元,住房公积金42.91万元)。
㈡支出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753.32万元,
①按功能分类为:
⑴行政运行611.71万元;
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48万元;
⑶行政单位医疗 21.22万元;
⑷住房公积金42.91万元。
②按经济分类为:
⑴基本支出753.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0.1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232.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7万元。
㈢差异原因分析
经费拨款较上年预算减少65.24万元,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年终一次性奖金没有预算到单位及2019年人员较上交减少5人。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⑴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7.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2.64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4.84万元)。
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公务用车5.1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92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66万元,公务用车减少0.26万元,因公出国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压缩 “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2.05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22.39万元, 水费0.61万元,电费1.84万元,物业管理费2.41万元,公务接待费12.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91万元,工会经费4.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局没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未安排我局重点项目预算。
八、名词解释
⒈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⒉“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
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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