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有力有序强基础。抓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完成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目标。继续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全县范围内打造多个有示范效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
二是不折不扣抓监督。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机制,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和案例评选力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乡镇综合执法。
三是善作善成促法治。坚持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作为全面提升区域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工作来抓,培树先进典型,提升全县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文件合法性审查,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正反典型”的公示、通报机制,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责。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探索构建府院联动机制,推动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审判机关在复杂疑难案件中实现“同案同处”。深化府院互动,紧抓“关键少数”,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
衡阳县司法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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