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2020年度)
2020年衡阳县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结合全县的实际,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现将我县行政执法总体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衡阳县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情况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立以县长孙鹏伟任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到人;纳入考核,以督促推;拨出经费,保障落实。2019,2020年县委深改委下发的年度工作要点均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列为需要持续推进的重大改革。2020年7月29日,衡阳县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曾秀主持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全县依法治县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会议强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加快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会议决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绩效考核。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一是强化事前公开。全县27个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政务一体化平台全面梳理了政务服务系统事项清单,目前全县行政执法机关权力清单共有4342项目录清单。包含:行政处罚事项2486项,行政检查事项382项,行政强制事项201项,行政许可事项366项,行政确认事项178项,行政奖励事项69项,行政给付事项53项,行政裁决10项,行政征收126项。通过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事项名称、实施主体、行使层级;绘制了各类执法流程图,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立政务公开指南,将各项执法工作职责和程序印制成册,让前来办理业务的人能详细了解行政执法流程,同时便于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在各行政执法机关办公楼打造行政执法公示一面墙,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流程、执法人员信息、投诉举报电话等公诸于众,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法行为和人员进行监督、举报,实现了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二是规范事中公示。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原则、严格遵循至少同时两人执法规定、严格履行告知程序(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三是及时事后公开。按照行政执法双公示要求,在县党政门户网、行政执法监督、两法衔接、"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各类平台及时准确公布行政执法信息。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一是统一执法文书。全县主要行政执法机关根据上级要求统一制定了执法文书式样。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过程中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认真遵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进行执法。三是强化音像记录。根据执法需要,在执法案件询问室配备了执法监控设备,实时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对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全县现有执法记录仪486台。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为保证执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县行政执法机关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重大执法决定案件集体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在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时,组织进行集体讨论,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并邀请县纪委驻局纪检组成员列席会议,强化监督、规范程序,保障了行政执法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利地促进了严格公正执法。2020年,截至11月初已召开案件审理158次,主要涉及行政处罚案件。二是层层把关,确保法制审核严肃准确性。各行政执法机关办案单位初审,法制股室(承担法制审核职能股室)二审,最后报分管副局长审定。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职律师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的作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法律顾问签约达90%以上。
(二)全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在全面依法治县的大背景下,要锻造出"来之能战、战之即胜"的行政执法队伍,着力培养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能力则是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1.坚持落实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为保障落实法治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学习时间,全县主要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每周确定半天时间专门学习。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衡阳县司法局编印行政执法小手册(通用版)4000余份,做到行政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内容涵盖《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湘政办发【2019】53号》等,深受一线执法人员好评。
2.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为确保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力有序开展,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及执法证发放相关规定。2020年4月基本完成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换发行政执法证工作,共收回行政执法证2338本,换发1986本,注销306本,现全县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2265人。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原则,明确协助执法人员只能从事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禁止无执法证件的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
(三)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1.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县直行政执法部门有15个部门建立了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
2.为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实施,我县多数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或者参照上级文件基准执行,确保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2020年度全县县直行政执法机关累计作出行政处罚案件7935件,行政许可案件183201件;重点采用文字记录、手机照片、执法记录仪录像等方式,对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执法文书,执法过程中实现电子版和纸质版结合使用,做到电子记录合法、真实且相互印证,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启动、调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程序规范。
2.将开展案卷评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制定《衡阳县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知》,要求县司法局邀请本县法律专家、实务工作者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对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18家单位进行行政执法卷宗抽查,合计抽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64件,其中行政处罚案卷45件,行政许可49件。经评查,共评出优秀卷宗45件,良好卷宗8件,合格卷宗9件,不合格卷宗2件。评查结束后,县司法局及时整理评查反馈结果,对存在不合格卷宗的提出整改要求。
3.加强行政执法案卷指导案例报送,今年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衡阳县林业局向市人民政府报送2个,每年县级主要行政执法单位都要向省厅(局)报送指导案例,入选有一定比例。
4.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建设工作滞后。由于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成试运行不久,我县因财政资金不足,行政执法公示监督平台建设尚未开展,与"放管服"改革、"两法衔接"、"双随机"抽查等工作的统筹衔接无法开展,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公示多数还停留在制度层面。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力度有待健全和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缺乏制度化和常态化,相关工作的日常报送和单位间的协调存在真空。
(二)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等有待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所需的硬件投入严重滞后,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音像记录重要载体执法记录仪和问询室等硬件投入严重不足,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建设工作滞后。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各部门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法律素养有待提高;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专业法律人才稀缺,按国、省要求按5%配备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120人,现有人员73人,差距较大;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特别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明确目标、落实措施、突出实效、有序推进,提升工作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提高,三项制度工作愈加势在必行。
(三)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深化我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市场管理、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适时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四)健全执法监督。继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单位的动态监督和案件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通过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行政执法监督、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等手段不断提高我县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衡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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