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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江乡人民政府关于防溺水安全的告知书

广大人民群众

盛夏高温,暑期来临,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为切实保障全乡人民,尤其是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特作如下告知:

一、高度警惕,认识风险

溺水是青少年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和不可逆性。请务必克服麻痹思想,时刻保持警惕。

二、强化监护,落实责任

1.家长是第一责任人:务必加强看护,特别是留守儿童,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2.严管孩子行为:严禁孩子私自或结伴到危险水域游泳、戏水、钓鱼等。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不得下水。

3.教育牢记“”: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不擅自下水施救;

7)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

8)发现险情会互相提醒、劝阻并报告;

9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遇险呼救、报警,不盲目下水救人)。

三、远离危险,自我保护

1.全体村民自觉远离:水库、池塘、河流、沟渠、水坑、工地积水等危险水域,切勿游泳、戏水、洗衣、玩耍。

2.学习自救知识:遇险保持冷静,尽量漂浮待援。

四、全民参与,共筑防线

1.村委会:加强危险水域排查、巡查,设置警示牌,配备救生器材(救生圈、绳索等),重点时段加强劝导。

2.学校:持续强化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3.社会公众:发现未成年人在危险水域活动,请立即劝阻制止。发现隐患(无警示、无防护),请及时报告村委会或乡政府。遇他人溺水,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科学施救或立即呼救、报警。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溺水,人人有责。请全乡人民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共同守护生命安全,营造平安和谐家园!

 

 

溪江乡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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