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攻坚"成果,以高质量的整治成效迎接县复查、市级抽核和省级考评,根据《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业务流程说明》,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溪江乡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范祚海任政委,乡人民政府乡长彭玉才任组长,全体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全体包村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201室,由魏启阳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慧。
二、核查时间
2022年7月7日至7月10日。
三、工作任务
重点核查进行过"改、扩建"和位于学校医院周边、集镇等重点区域的居民自建房,以及排查有安全隐患的居民自建房。
四、人员分工
以管区为单位,全乡共分为三个核查工作组,分别由肖光辉、赵为红、唐振声任核查工作组组长,由唐斌、王白石、洪泽涛任核查工作组副组长,负责本次核查的人员组织及核查工作安排。
五、核查步骤
(一)第一步:资料核查。乡核查工作组要对各村(社区)所有经营性房屋进行资料核查(含图斑)。核查员要登陆系统、审核资料信息、填写资料核查结论和意见。核查完成的数据进入资料核查台账。
(二)第二步:入户核查。乡核查工作组核查的房屋包括经营性自建房(100%)和非经营性(不低于其总数的10%)。核查员将线下抽查的房屋编号导入系统,形成入户核查任务列表,再由各组专业技术员、核查员现场分别在APP系统和核查纸质表上逐栋填写入户核查结果。核查完成的数据进入入户核查台账。
(三)第三步:问题交办。乡核查工作组及时将核查情况、核查发现问题清单,反馈给各村(社区)并交办,同时报乡核查工作办公室汇总。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全力配合协助乡核查工作组做好各项核查工作,在收到核查工作组交办问题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二)乡核查工作组开展核查工作时,要明确专业技术员、核查员、资料员,所有成员要共同参与,在核查表上签字,对数据真实性和结果准确性负责;各工作组要建立考勤制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核查工作。
(三)乡核查工作组资料员要收集汇总好核查资料,待核查结束后,将本组核查资料,交给乡核查工作办公室。
衡阳县溪江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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