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溪江乡学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编制说明
一、单位情况
1、工作职能
(一)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根据县教育局制订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三)统筹管理辖区内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等基础教育工作;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教职员工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2、机构情况
本单位下辖中小学校(幼儿园)21所(其中幼儿园4所,小学14所,初中3所),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教育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在职人员201人,退休人员139人。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衡阳县溪江乡学区,本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有公开的相关附件表格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229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96.46万元(经费拨款2296.4618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8.2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138.25万元,上年结转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2296.4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296.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8.2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6.4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6.4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教育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或参公事业单位,所以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收入与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5.63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63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63万元,公务用车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减少0万元),下降10%。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40825平方米;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说明:车辆已移交公车办,资产系统还未处置);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9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6.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溪江乡学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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