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水山金属有限公司提交的《湖南水山金属有限公司金属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受理,于2023年10月31日出具了批复(批复文号:蒸环评函[2023]40号)。
2025年11月24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移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的函》的行政意见,认定《湖南水山金属有限公司金属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的严重质量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批复文件(蒸环评函[2023]40号)予以撤销。
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即行作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撤销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衡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时间: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46813485
通讯地址:衡阳县西渡镇春风中路88号
邮编:421200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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