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部门职能职责
机构设置
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政府采购预算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8)其他事项
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建立全县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水、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核与辐射、机动车排气等污染防治专项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二)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辐射放射等各类污染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
(四)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环境管理。参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会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以及全县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和建设,优化环境监测点位的设置,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加强监测数据管理,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七)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规范和监督全县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监督环境保护执法行为,负责对各类环境保护责任主体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进行稽查。
(八)负责环境应急和污染事故纠纷处理。负责编制全县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相关污染企业依法编制本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协调处理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九)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协助做好全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健全全县企事业环境行为信用体系。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县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提出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负责全县环境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编制并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发布重大环境事件处理处置情况信息,推动环境政务信息公开,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将全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相关企业,实行目标管理,并对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十四)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承办衡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我分局内设股室9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环评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控股、总量控制股、自然保护股、法制宣传股、规划财务股、人事监察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固体废物管理站。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为1896.02万元,支出为1896.02万元。
(一)2021年预算收入为1896.02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249.82万元,主要包括:
1.一般预算拨款1896.02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249.82万元;
(1)经费拨款1596.02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12.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及环保结构改革预算编制口径和原先有所不同;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0万元,较去年增加237万元;
(二)2021年预算支出为1896.02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249.82万元,
1.行政运行1355.75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364.04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8万元,较上年减少122万元;
3.住房公积金103.13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1.83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97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2.65万元;
5.行政单位医疗60.17万元,较去年增加3.3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财政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451.9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52.12万元、印刷费12.50万元、水费1.80万元、电费23.2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差旅费55.00万元、维修费15.00万元、物业管理费1.78万元、会议费8.50万元、培训费10.50万元、公务接待费7.50万元、工会经费6.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0.00万元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万元。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年 12 月31 日,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476.99万元,净值217.77万元,主要资产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和办公桌椅、会议桌椅、文件柜 等办公家具。
(六)预算绩效情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9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8.02万元,项目支出228.00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7.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90万元,机构改革原因从2021年开始执行市财政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六、公开表格附件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
2021年2月22日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部门预算公开套表_71824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