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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情况

1、工作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县环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组织拟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县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全县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负责全县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质量状况环境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的污染防治。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质量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点环境信息。

(十)负责推进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提出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根据职责,我分局内设股室9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环评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控股、总量控制股、自然保护股、法制宣传股、规划财务股、人事监察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固体废物管理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本级。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有公开的相关附件表格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504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6.20万元(经费拨款1646.20万元),上年结余3397.0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95.5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减少151.48万元,上年结转增加3347.0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5043.2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46.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56.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738.72万元,住房保障101.3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9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1.4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347.0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43.2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6.2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47.0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环保工作任务或污染防治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环保专项经费及其他运行经费35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饮用水源巡查经费、机动车遥感检测车运维费、环务通平台建设资金、污染源普查等方面。上年结转3397.01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底部分专项下达较晚,年底无法支出形成的部分结转。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7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5.65万元,下降11.20%。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0.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7.31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3.25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17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81万元,公务用车减少0.36万元,因公出国减少0万元),下降10%。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709平方米;车辆2辆,其中:业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04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20万元,项目支出3747.01万元。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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