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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第一部分  衡阳县环保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衡阳县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衡阳县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 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费

 第一部分  衡阳县环保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县环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组织拟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县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全县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负责全县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质量状况环境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的污染防治。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质量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点环境信息。

(十)负责推进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提出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根据职责,我局内设股室9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环评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控股、总量控制股、自然保护股、法制宣传股、财务股、人事监察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固体废物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环保局本级。

第二部分  衡阳县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衡阳县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总收入3370.04万元,2018年总支出337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9.59万元,占总支出50.14%;项目支出1680.45万元,占总支出的49.86%。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年初预算基本支出1448.79万元,决算为1689.59万元,增加240.8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350.00万元,决算为1680.45万元,增加1330.45万元;主要是上级环保专项资金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27万元,比2017 年增加73.51万元,主要原因是环保督查,导致差旅费和伙食补助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局没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公务接待费本年8.55万元,全年接待批次245次,接待人数1900人,比上年9.00万元减少0.45万元,下降5.00%。。

2018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台。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8000,比上年4.00万元减少0.20万元,下降5.00%。。

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用车由公车办调配。

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环保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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