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镇人民冬春安全防范的一封公开信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岁末年初,天气寒冷,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集中,人流物流车流加剧,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期。为全力营造安全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石市镇人民政府温馨提示您:
生产安全要牢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请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安全生产监管;企业负责人,请务必合法生产经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职工生命和健康放在首位,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企业员工,请自觉学习安全知识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岗位事故应急措施。个体经营户,请您确保店铺合法经营和安全设施达标,落实门店日常安全经营管理,保证自身及顾客的安全。
家庭安全须谨记:要经常检查家中线路是否出现老化、漏电,如有异常,请及时让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不违规停放车辆和充电、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飞线充电;不在走廊楼道间堆放杂物、不在取暖器上烘烤衣物、不卧床抽烟乱扔烟蒂,熏烤腊肉时要有专人看护;在家煤炭烤火、电炉烤火时一定要注意开窗通风,人走火熄,时刻提防一氧化碳中毒和发生火灾;燃气使用不离人、连接胶管定期换,定期检查阀门和管线。闻到气味不慌张,切莫开火动开关,及时开好门和窗。出了故障不乱动,寻求专家来排除;当您遇到火灾时,不恋财物、不盲目施救,要立即拨打119和本村干部电话,紧急疏散人员。
森林火灾要切记:请严格落实火源管控措施,严禁任何形式的野外违规用火。请勿在野外乱丢烟头火种、烧火取暖,请勿烧田坎、烧稻草,加强对儿童及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提倡文明祭拜,不烧纸钱、不点蜡烛、不燃放烟花爆竹等。造林、炼山等生产性动火,请按权限严格审批,现场专人监管。避免违反规定引发森林火灾而造成家人受到法律制裁。
交通安全需铭记:天气渐寒,山区道路易积雪结冰、路面湿滑,驾驶员请配备好防滑链、三角木等应急设施设备;开文明车,不争道、抢道、不乱停放、不乱掉头、不闯红灯,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行车请注意保持安全车距,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请戴好安全头盔,不超速不超载,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辆或报废车辆,农用三轮车不违法载人;行文明路,行路时不闯红灯,雨雾天气驾车需开启双闪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行走,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不乘坐非法运营的电动三轮车、摩托车、超载车、黑车以及人货混装车。
安全连着千万家,幸福情系你我他!请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身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过冬、平安过节!
(常用报警电话:公安报警热线110、交警报警热线122、高速交警报警热线12122、消防救援和森林火灾报警热线119、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12350、急救中心热线120、国家电网客服热线95598、衡阳县应急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热线0734-6817119、石市镇应急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热线0734-60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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