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发﹝2023﹞7号
石市镇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奋力夺取今年粮食生产丰收,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抓好粮食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守牢底线,确保粮食安全,扛起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任务。各村要深刻认识抓好粮食生产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早稻生产办点示范、早稻集中育秧、遏制耕地抛荒、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各项措施和任务,稳面积、提单产、力争多增产,确保我镇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
一是增面积稳产量。2023年全镇计划粮食播种面积6.54万亩;其中早稻计划面积2.19万亩,晚稻2.32万亩,中稻1.22万亩(见附件一)。二是提升粮食品质,全镇2023年计划落实优质稻播种面积3.8万亩;发展旱杂粮,建设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生产基地0.81万亩。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坚决消灭常年性耕地抛荒,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守住耕地保护底线。
 三、工作重点
(一)稳面积,优化生产布局。全镇粮食生产总体布局为"一核一点两线"。"一核"即双稻生产县级核心示范片,含石狮、龙田、石头桥社区;一点即粮食生产监测点大里村;"两线"即石金线和石川线粮食生产粮食稳面增产提质水稻高产栽培与再生稻生产示范片,包括核心示范外延区黄门村、太平、庆余、珍珠村,粮食生产监测点外延区兴隆村、醒狮村、泰祉村、水口村,(见附表二);其他各村要在"重要位置"创办和发展一个50-1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的粮食生产示范户,发挥好双季稻适宜种植区的气候生态条件,巩固和发展传统习惯种植区和优势区的双季稻生产;对水利条件有限的高岸田、天水田,要积极引导农民种植中稻+再生稻,对确实不能种植水稻的田块要引导农民种植旱稻、玉米、大豆、红薯等高效稳产粮食作物。在石狮村、石头桥社区、珍珠村、明星村、黄门村旱改水耕地实施旱稻种植示范,旱改水旱稻种植面积纳入镇双季稻考核任务。
(二)提单产、推广高产优良品种。大力推广高产品种,开展吨粮田创建和高产种植与再生稻种植模式,提粮食产能,引导农户种植湘早籼45(32号)、玮两优8612、隆两优华占、荃两优华占等高产品种,推广泰优553、野香优莉丝等优质稻品种,推广臻两优8612等低镉品种,我镇水稻生产要持续推行"一村一品",逐步形成"一片一品""一村一品",提高优良品种覆盖率。
(三)保质量,大力实施集中育秧。要以专业化育秧为引领,以提高农民双季稻生产积极性、扩大早稻生产面积为目标,以专业化服务组织、种粮大户、合作社、村组育秧能手等经营主体为主导,开展水稻软盘抛秧、机插秧、机抛秧等集中育秧示范,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达到1.7万亩以上,办好石狮村、龙田村、石头桥社区集中育秧示范点。在县里对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补贴的基础上,凡集中育秧秧田面积可移栽大田30亩以上,按大田面积,镇财政给予累加补贴。
(四)促销售,坚持订单生产。坚持走"政府引导、主体牵头、联合体运作、大户参与"的粮食生产订单收购路子,秉承"兼顾各方利益、实现互惠互赢"的宗旨,强化资源要素整合,明确订单品种、订单价格,强化订单履约监管,进一步优化升级订单模式,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的粮食产业化联合体模式发展,确保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五)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的物质基础,加强高标准农田设施建设。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投入,优先支持"一一点核两线"示范区、粮食生产监测点、稻油区和干旱死角区,逐步做到旱能灌、涝能排、机械能进出作业。各村(社区)要落实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的主体责任。
(六)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聚焦粮食生产薄弱环节和中小农户服务,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服务主体,创新推进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开展代耕、代育、代插、代防、代收、代烘、代销等社会化服务,引领粮食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绿色化,促进融合发展。一是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推广水稻机插秧、机抛秧,要将机插秧、机抛秧作为稳定扩大早稻生产面积的重要技术措施,加快补齐我镇水稻机械化播栽环节短板,提升水稻综合机械化率;二是支持和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参与今年的粮食生产,积极宣传工厂化育秧、专业化集中育秧等,大力支持为农户提供供种育苗、联耕联种(收)、代耕代种(收)、土地托管、机械烘干、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三是鼓励和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做好自身服务的同时,积极为周边农户、小大户提供专业化服务。
(七)坚守耕地保护底线,全面遏制耕地抛荒。全面推行耕地管护田长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农田"非粮化"。全县建立到村组到农户到地块的耕地"非粮化"和耕地抛荒治理台帐。时刻紧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巡查整治和"大棚房"清理整治两根弦,持续推进治荒复耕,对常年性抛荒耕地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复耕种粮。对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坚决退出水稻生产,引导农民改种旱杂粮,增加粮食面积。一是各村要按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要求,切实担负起遏制耕地抛荒的属地责任,对长期在外打工农户承包的土地或因缺乏劳力、难以种植双季稻的土地,采取集中流转、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方式推动抛荒耕地复种。二是要切实落实"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要求,认真核查种植面积,按政策规定发放各项补贴,对长年抛荒耕地、种植草皮耕地、种植果树林木耕地、挖鱼塘耕地、修路建房耕地等不得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三是要建立耕地抛荒治理方案,确保水稻生产功能区不出现抛荒现象,避免出现"非粮化""非农化"。
(七)优化粮食生产结构。充分利用旱土资源、高岸田、天水田,发展旱杂粮,大力创建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等旱粮生产基地。全年实现大豆玉米复合种植面积735亩以上。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书记王志宏为组长、镇长旷懿为第一副组长、政协联工委主任凌卫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农险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石市农商行、石市工作组、甲满工作组、醒狮工作组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粮食生产和遏制耕地抛荒、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粮食生产办公室和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办公室,王美孝兼任粮食生产办公室主任,洪四海兼任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办公室主任。成立水稻生产技术指导小组,王美孝任技术指导组组长。粮食生产办公室负责粮食生产的指导、协调及配合督查考核、面积核查等工作、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水稻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协调粮食生产协同创新社会化服务、牵线订单收购服务等工作。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办公室负责耕地恢复指导。建立粮食生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会商。
(二)严格落实责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压实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包片,党政班子成员和脱产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农户、职能部门包服务的责任机制。一是压实领导督导责任。"一核一点两线"粮食生产区分别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牵头督导;人大主席、政协联工委主任领办"一核一点两线"的重点区域所在村示范基地;联系村(社区)的党政领导和包村干部抓好责任村的粮食生产任务的落实。二是工作组和各村(社区)把粮食安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镇里下达的年度粮食播种面积、产量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主体、到农户、到田间地块,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落实落细粮食生产责任,确保2023年全镇粮食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农险办)、、自然资源所、石市农商行等职能部门要立足本职,全力服务粮食生产。
(三)强化政策扶持和财政资金奖补投入。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发展粮食生产的惠民强农政策,上级财政支持粮食生产发展资金专款专用。向上级争取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和耕地抛荒治理。坚决依据政策据实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和常年性抛荒耕地不得享受补贴;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不得虚报双季稻补贴。
一是在县级奖补的基础上我镇再实行累加奖补政策,对种植早稻的农户,经工作专班核实和确认,对地膜覆盖早稻秧田集中连片水育秧田在5亩以上或软盘抛秧面积在2亩以上或机插秧面积在0.6亩以上,且可移栽插大田30亩以上的经镇粮食考核小组认可,给予适当奖补。
二是辖区内有连片3亩以上抛荒耕地,按底线底板工作承诺书内容落实处罚措施。
三是完成双季稻生产示范面积的村(社区)给予表彰和奖励,按分配任务面积连片完成任务90%及90%以上的村奖20元/亩;完成70%以上-90%以下的村奖10元/亩。
四是对包村干部实施奖励,对所包村无连片3亩以上抛荒耕地,粮食生产完成90%以上的村奖3元/亩;完成70%以上90%以下的村奖2元/亩。
五是对工作专班奖励:根据当年度粮食生产情况据实核算。
强化考核奖惩。把发展粮食生产纳入村(社区)、包村干部和责任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好的村(社区)、种粮主体、包村干部、责任部门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据实发放、造成虚报冒领的村(社区)一律从严从重问责到底。
石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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