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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镇耕地保护暨田长制考核方案


 

 


 

 

石市镇耕地保护暨田长制考核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有效监督和引导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全面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耕地保护和遏制耕地抛荒、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坚决治理抛荒耕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实现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零新增,存量抛荒耕地实现清零,并探索形成长效的耕地“非粮化”和耕地抛荒治理监管机制,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二、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

三、考核方式

(一)成立镇耕地保护考核工作小组。成立以镇长旷懿为组长人大主席邓华鹏、政协联工委主任凌卫、党委副书记桂诩茗任副组长,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农经站、石市工作组、甲满工作组、醒狮工作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保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耕地保护和遏制耕地抛荒、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的考核组织领导。

(二)定期考核由镇耕地保护考核工作小组组织专班采取月度、季度、半年、年终考核及日常巡查为主要方式。

(三)分值设置

每次考核分值设置80分,日常督查分值20分,年度汇总折算计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四、考核内容(计分细则见附件)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和压实责任机制情况

1、是否制定耕地保护实施方案;

2、是否通过屋场恳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

3、是否有耕地保护宣传标识标牌、红纸标语等。

(二)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

1、耕地保护补充及恢复情况

1)是否存在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

2)补充耕地和恢复耕地是否按质按量达到任务数。

2、是否落实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3、辖区内是否存在连片抛荒的情况

4、是否存在“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的情况

5、“非农化”“非粮化”整改情况。

1)存量问题:一是2020年7月3日前出现问题图斑是否整改到位;二是2020年7月3日后到2023年1月1日前出现问题图斑是否整改到位。

2)增量问题:2023年1月1日后是否有新增问题图斑。

(三)田长制APP落实与开展巡田情况

1、田长制APP巡田率是否达到要求;

2、各村(社区)在巡田中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向镇里汇报。

(四)农村用地建设、规范村民建房审批管理情况;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宅基地按政策审批及违规建房情况

1、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违规建房;

2、农村建房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村(社区)监管是否到位。

(五)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和其他与耕地保护相关的情况

1、各项惠农补贴数据是否真实;

2、是否按要求及时申报、核实、公示;

3、资料是否完整。

五、奖惩措施

(一)耕地保护及补充与恢复情况考核

1、新增一例非法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含一般耕地)实行一票否决,并按底线底板工作承诺书规定的相关内容严肃追责问责

2、按照上级下达给各村的“旱改水”耕地补充耕地恢复耕地复垦复种等各类任务,能及时足额完成,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优先拨付相关工作经费,并奖励该村1000元,奖包村干部300元。不能及时完成分配任务,给党委政府工作带来影响的,由耕地保护领导小组约谈包村干部及支部书记,并且按照比例,每少完成任务的10%,扣减村考核经费500元,包村干部罚款100元。

(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改工作考核

1、出现耕地抛荒连片3亩以上的,罚该村1000元,包村干部300元。如出现被省、市、县通报的,罚该村5000元,包村干部1000元,并启动组织处理程序。

2、存量问题:一为2020年7月3日前出现的问题图斑以镇为主导进行整改,各村配合整改;二为2020年7月3日后到2023年1月1日前出现的问题图斑,以村为单位累计总面积,由村主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下发的图斑,能按时按质整改,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及时销号的,图斑面积1亩以下,奖200元;1亩以上3亩以下,奖100元/亩;3亩以上10亩以下,奖150元/亩;10亩以上,奖200元/亩,包村干部奖300元。如未按要求完成任务,图斑面积1亩以下,罚200元;1亩以上3亩以下,罚100元/亩;3亩以上10亩以下,罚150元/亩;10亩以上,罚200元/亩,包村干部罚300元

3、增量问题:2023年1月1日后出现的问题图斑村(社区)必须无条件先整改,并按底线底板工作承诺条款进行追责问责

(三)农村用地建设及审批考核

1、对农村建房村(社区)监管不到位,存在未批先建的(未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一般耕地),每出现一例罚该村500元/例,包村干部200元/例。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罚该村5000元,包村干部1000元,并启动组织处理程序。

2、各村年内出现违法违章建筑的,该村书记及两委成员本年内不评优评先。如出现被省县通报督办的案件,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并责令其拆除。

(四)考核结果将纳入各村(社区)绩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9-60分以下),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档次。对在考核分值90分以上排名前三的村,每村奖励2000、1500、1000元,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且成效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安排经费时予以倾斜。对考核认定不合格的村排名在后三位的村每村罚2000、1500、1000元,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石市镇耕地保护暨田长制考核内容及计分细则

 

石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1日

 

 

附件一




石市镇耕地保护暨田长制考核内容及计分细则

计分细则

分值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和压实责任机制情况。(8分)

政策宣传到位

按要求落实是否通过屋场恳谈会、微信群等形式进行宣传;落实一样计1分,最高计4分

4

是否有耕地保护宣传标识标牌、红纸标语,没有永久性标识标牌扣2分,没有红纸标语扣1分。

3

制定方案

是否制定耕地保护实施方案,计3分

1

(二)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共计42分)

1.耕地保护补充及耕地恢复情况

是否存在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5

补充耕地和恢复耕地是否按质按量达到任务数,计4分。

5

2.是否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

是否落实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发现有一处有其他作物的扣1分,扣完为止。

5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发现有一处有其他作物的扣1分,扣完为止。

5

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发现有一处有其他作物的扣1分,扣完为止。

5

3.遏制耕地抛荒

辖区内是否存在连片抛荒的情况。存在连片1亩以上耕地,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5

4.新增大棚房

是否存在“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的情况,查出一处扣除3分,扣完为止。

5

 5.“非农化”“非粮化”整改情况;

存量问题:一是2020年7月3日前出现问题图斑是否整改到位;二是2020年7月3日后到2023年1月1日前出现问题图斑是否整改到位;

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7

增量问题:2023年1月1日后是否有新增问题图斑,一票否决,先整改,后查处。

(三)田长制APP落实与开展巡田情况(10分)

田长制APP巡田率是否达到要求,根据田长制APP巡田通报结果,每周巡田率未达到100%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5

各村(社区)在巡田中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向镇里汇报。在村(社区)未向镇田长制办公室报告的情况下:镇相关部门发现“非农化”、“非粮化”等违规问题,每次扣除1分,扣完为止;如由国家、省、市、县(含卫星拍到)发现违规问题并交由镇查办,每次扣除3分,扣完为止。

5

(四)农村用地建设、规范村民建房审批管理情况;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宅基地按政策审批及违规建房情况(12分)

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违规建房。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5

农村建房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4

村(社区)监管是否到位。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3

(五)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和其他与耕地保护相关的情形(8分)

各项惠农补贴是否真实。计3分。

3

是否按要求及时申报、核实、公示。未按要求申报、核实、公示,每缺一项扣1分。

3

资料是否完整。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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