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镇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科学精准做好我镇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防范疫情输入
(一)防范境外病例输入。对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7”(集中隔离)+7 (居家健康监测)和“2+1+1”核酸检测措施。若在县外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未满14天的入境人员,入(返)县时先集中隔离补足14天后再集中隔离7天+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当地隔离第1天、补足满14天和解除隔离前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若在县外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并进行 2 次核酸检测阴性的入境人员,入(返)县后集中隔离7天后,再居家健康监测7天,并分别在解除集中隔离后和居家健康监测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防范国内中、高风险区病例输入。一方面,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入(返)县人员实行“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2+1”核酸检测。来自中、高风险区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到达我镇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现居住地应立即安排人员上门核查。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集中隔离至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并在集中隔离的第1天、第13天做2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解除集中隔离,再居家健康监测7天,并在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做1次核酸检测,其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自由流动。另一方面,有高风险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中风险区所在地市(州、盟)旅居史的入(返)县人员,须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及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自由流动。
(三)防范病毒污染货物、环境引发的疫情。全面落实“人、物、环境同防”, 强化对冷链食品的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管理。要加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餐饮店、交通站场、公共交通车辆、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环境消毒和抽样检测,防止环境感染人。
二、重点防控措施
(一)做好应检尽送检。进一步做好对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交通站场检查人员、监管场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和春运服务保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送检”工作,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
(二)重点场所管控。在交通站点,宾馆、酒店、饭店及住宿餐饮场所,商场、超市、集(农)贸市场、大型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及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网约车、电梯等密闭空间,严格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查验健康行程码、通风和消毒等措施。镇内所有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督促居民进入室内场所、乘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电梯时佩戴口罩,并按有关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三)旅游景区防控。镇内所有景区景点实行“限量、错峰”要求,控制人流量、落实游客体温筛查等防控措施,做好信息登记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在春节期间关闭景区;暂停举办庙会、祈福等大型宗教活动。
(四)教育机构防控。各级各类学校、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幼儿健康情况 “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食堂环境监测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落实每日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落实教室、食堂、宿舍、医务室、体育场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寒假和春节期间非必要不出湘、不出境。确需离湘出境的,必须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审批制度,回镇后必须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
(五)特殊机构防控。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机构严格规范人员进出管理,落实“逢进必检”措施;严格执行暂停探访制度,确需探访人员需佩戴口罩、测温扫码登记后方可进入;严格通风、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加强工作人员及出入人员的个人防护、健康监测与管理。
(六)药店管控。市场监管所要督促各类零售药店对退热、止咳药物和抗病毒、抗生素等特殊药品的销售情况进行登记并实行日报告制。发现发病患者要准确记录身份信息,并及时上报。
(七)加强多病共防。卫生院要加强流感等冬春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和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分析、预警;呼吸道传染病聚集性疫情调查处置中优先筛查新冠肺炎,尽快上报,及时有效处置疫情,降低流感等其他呼吸道传染病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
(八)村(社区)防控。各村(社区)要进一步细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口罩、体温计、消毒剂等基本防护物资储备。做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及时排查和管控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衡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促进群众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要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全面落实农村地区的疫情监测、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防控,大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做好可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工作和出现疫情后的及时处置工作。一是做好摸底工作,乡镇、村组要做好返乡人员摸底工作,发现境外和中、高风险区回衡人员要即时报告和管控。二是做好排查工作,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发挥哨点作用,发现发烧等症状的病人,要立即安排到县人民医院排查。三是做好宣传工作,各村组要充分利用“村村响”、海报、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开展防疫知识宣传,减少串门、聚会。
三、强化春节防控
(一)减少人员流动。全镇公职人员要带头在家过节,非必要不出湘、不出境。确需离湘出境的,必须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审批制度,回镇后必须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
鼓励企业将员工留在本地过春节。鼓励学生和农民工等外出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校返岗。
(二)减少旅途风险。公共交通春运期间加强通风、消毒等措施。严格控制超员率,督促乘客做好个人防护,督促网约车、私人搭乘车做好防护措施。
(三)减少人员聚集。全镇机关单位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晚会、聚餐聚会、培训年会等活动;严格控制体育赛事、展览展销、演出等活动;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并向属地防疫指挥部报批,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规范各类宗教活动,暂停举行集体宗教活动。大力倡导“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
四、做好疫情应急处置
(一)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加强统筹领导指挥调度,一旦发生疫情要快速响应,精准划定风险等级区域,按照最小单元精准确定管控范围,快速有效处置疫情。
(二)迅速锁定传染源。进一步提升防控能力,在疫情发现后能够快速完成流调、人群核酸检测,查找和管控传染源,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三)及时公开发布疫情信息。及时、准确做好疫情防控动态等重要信息发布,确保疫情信息报告和发布严肃、权威、统一。发生疫情后,要按照上级要求,迅速上报,发现不实信息,要及时进行官方解释说明,确保不引起恐慌。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主体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强化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确保人员队伍、防控物资、集中隔离场所等落实到位,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导督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彻底不到位的村(社区)和个人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县防控办咨询电话作用。及时对拒不执行或不配合防控措施的,由公安部门协助进行现场处置。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村(社区)要严格实行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疫情发生,立即上报处理,做到执行到位,快速扑灭。
(三)实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继续执行党政领导联村(社区)、镇干部包村、村(社区)干部包户的分片包干体系,结合“网格化”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四)落实“五有一网格”措施。各村(社区)要落实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的“五有”要求。村(社区)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入户上门,做好假期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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