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湖镇2016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遏制我镇森林火灾高发态势,确保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订三湖镇2016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 湖 镇 人 民 政 府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三湖镇2016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制订三湖镇2016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目标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山火烧毁民房事故;不发生受害面积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确保退耕还林不因森林火灾被毁,保护退耕还林成果。
三、 具体措施
1、实行森林防火包干负责制。坚决落实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农户、农户包山头的森林防火联动包干负责制。凡因工作失职、不作为而造成重特大的森林火灾事故的,对乡镇、村两级干部,坚决按照《衡阳县森林防火问责实施暂行办法》严格责任追究。镇属各单位实行单位法人森林防火责任制,各单位要在春节前和清明节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开展文明祭祖、安全用火宣传教育。凡因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除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外,追究单位法人行政领导责任。包村干部要确保宣传到位,落实会议精神,发生山火组织扑救到位。
2、做好森林防火宣传。①会议宣传,镇在春节前和清明节前召开全镇森林防火动员会,各村要层层召开会议对2016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②春节前和清明节前,镇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到各村进行巡回宣传。并安排3个喇叭和专人到各村组喊话巡逻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及时果断处置;③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清理修葺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2座;④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各村必须把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家各户,让森林防火家喻户晓,同时各村要把县政府印发《关于禁止林区野外用火的命令》张贴到各村公共场所及醒目的地方,让禁火令路人皆知。⑤发放衡阳县森林防火承诺书,与特殊管控人员签订责任状。
3、加强巡逻,管住火患源头。①各村护林员每天要巡山护林,鸣锣、鸣哨警示村民注意防火安全,各包村干部要深入各山头,各坟头加强巡逻,告知村民及祭祖者注意防火安全。②以组为单位,进行坟山登记造册,并提前告知坟主注意野外安全用火;③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实行“十不准”: 不准在山上烧蜂、蛇鼠和烧山赶野兽;不准在林区内丢烟头、火种;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不准在山上烧木炭;春节前后,不准在山上烧香烛纸钱、放炮竹;不准在山边林内烧田基、稻草;不准在山上玩火;不准使用火铳枪械狩猎;不准在林区烧烤食物;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不准带火种进山;④春节期间和清明节期间,镇派出所民警要与乡镇干部、林业站工作人员一起佩带森林防火袖标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开展路查,并在进入林区的交通“十字”路口值勤,对进入林区的车辆都要实行登记和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凡发现携带烟花、爆竹、纸钱、线香等易燃易爆物品上山祭祖要予以扣留;⑤对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发送森林防火宣传单及禁火令。⑥春节期间和清明节期间,各村干部要在重点林区、坟山地段进行轮流值班、巡逻。
4、打击失火犯罪,以打促防。镇派出所接到火情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嫌疑人,调查初步材料,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处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必须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经1月9号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对2016年1月1号以后,发生森林火灾的村,考核村1000元/次;对发生森林火灾组织扑火不力的村,考核村另加1000元/次;对发生森林火灾处理不到位的村,再考核村1000元/次;对外来火源烧到该村的组织扑火不力的村,考核村1000元/次。对扑火不力或处理不到位的村,对村实行一票否决,年度不评先评优。
5、快速反应,奋力组织火灾扑救。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在森林防火期24小时值班,每天坚持二名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各村防火信息员,要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火警,村组干部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 组织领导
1、组织机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政委:唐春晖;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贺一琪;常务副组长:刘必胜;副组长:蒋辉亮、凌扩军、邓玉彩、刘志刚、杨文明、祝 健;成员:陈彦安、廖晓军、王 靖、谭杰、蹇胜初、吴兆明、周孝初、唐明华。办公室主任:唐明华。
2、森林防火总指挥长:贺一琪;副总指挥:刘必胜。
3、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4、加强森林防火督查。从2月1起,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对镇干部在岗情况以及村干部的防火值班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三湖镇人民政府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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