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省市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突出“生态三湖、绿色发展”主基调,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考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精准精细精确的原则,聚焦政治站位,聚焦重点工作落实,聚焦作风建设,进一步夯实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打好三湖镇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我镇环境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成立三湖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政委:熊国样
组长:蒋辉亮
副组长:周移和(常务)、廖晓军、陈积军、邓玉彩、杨文明、张 科、谭 杰、范永健、蒋华佳、周少初
成员:吴兆明、唐明华(兼任办公室主任)、王 猛、王延华、王云生、陈训晔、凌均映、王继忠、肖启元、朱华禄、王常青、胡良志、梁增科、唐君胜
三、总体目标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严格按照环保网格化监管员模式实施,确保2020年度三湖镇一旦发现秸秆焚烧能立即制止,有效改善我镇空气环境质量。
水污染防治目标:2020年将开工建设三湖镇污水处理设施,并对镇区范围内水体进行排查,做到无污染。
非煤矿山污染防治目标:加强对三湖镇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的污染防治,确保2020年度非煤矿山污染对土壤的危害降到最低。
四、主要任务
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强化监管,各村(社区)书记和主任为监管员。各村成立应急分队,每村应急分队5人以上,确保发现火点,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农机部门要抓好农机安全作业,电力部门要认真排查农用线路的安全隐患,避免因用电问题引发火灾。农业部门要加强秸秆还田综合利用工作,确保我镇范围内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强化水污染治理,我镇在2020年要持续加强对水体的监管,确保不发生水污染现象。进一步加强我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强化非煤矿山企业污染治理,2020年,我镇继续加强对辖区内砖厂、猪场等非煤矿山企业的督查, 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有环境污染的情况发生,将立即上报,并责令其进行整改,持续巩固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三湖镇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工作内容,提出有效防治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督查考核
充分认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范畴,进一步加大巡回检查力度,随时对各村(社区)、整治单位进行实地督导,及时通报英国威廉希尔公司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到位、保障措施落实不力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
(三)营造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村广播、横幅、标语、微信群等工具,大力宣传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增强群众的公德和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建立自查自纠机制
1、镇政府抽调专职人员在全镇区域内进行督查。
2、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3、对整改不力、应付扯皮、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衡阳县三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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