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党内关怀帮扶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湘组发〔2015〕16号)有关规定,经组织推荐、逐级审查等程序,拟推荐刘德政同志为2024年度湖南省党内关怀帮扶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采取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库宗桥镇党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 话:0734-6631128
邮 箱:493905330@qq.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库宗桥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421227
附件:库宗桥镇党委拟推荐2024年度湖南省党内关怀帮扶对象名单
附件:
库宗桥镇党委拟推荐2024年度湖南省党内关怀帮扶对象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 入党 | 原(现)所在党组织及职务 | 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荣誉情况 | 担任省级以上(含省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 | 关怀帮扶对象类别 | 申请帮扶标准 |
1 | 刘德政 | 男 | 汉族 | 196504 | 199204 | 原衡阳县库宗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无 | 无 | 第三类 | 第一类 |
1.关怀帮扶对象类别: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生活特别困难的老党员;②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表彰,或担任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③因公或见义勇为致残的党员,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的党员的家庭;④被追认为共产党员或追授为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的家庭;⑤在基层一线工作10年以上、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的生活特别困难的乡镇(街道)党员干部(含退休的)和村(社区)党员干部(含离任的);⑥其他为党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需要关怀帮扶的党员。
2.申请帮扶标准:①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②因年老体弱病残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来源,以及鳏寡孤独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③在基层一线工作10年以上、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干部,以及为党的事业和维护国家、集体、群众利益作出突出贡献、需要关怀帮扶的党员;④遇到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⑤其他需要关怀帮扶的情形。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