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建设清廉村社,根据省纪委监委"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聚焦群众关注的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热点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维护村集体经济利益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提升乡村善治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治理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治理集体财务收支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采取收入不入账、隐匿收入、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支出不规范,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会计账簿设置不合法、会计核算不规范,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违规发放各项补贴等问题。
(二)治理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治理未按规定招投标,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工程管理混乱,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村集体工程项目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村干部违规承揽、转包本村工程;无合同施工,签订合同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
(三)治理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根据前期扶贫项目资产摸底确权情况,排查各类资产是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相关部门是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是否存在资产闲置、私分、侵占和违规处置等问题。核查应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是否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采用合作经营和委托管理等模式经营的扶贫项目资产权属是否清晰、出资份额是否明晰、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收益分配是否合理及时。重点排查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过程中挪用侵占、违规处置、损公肥私、贪污侵吞和收益分配不到位等问题。
(四)治理集体资产管理混乱问题。清查核实各类农村集体资产存量、结构、价值和使用等情况,排查资产清查是否彻底。资产数量是否准确,价值评估是否真实,账目登记是否准确,资产权属是否明确,资产处置是否合规等。突出排查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暗箱操作、私吞私占、收受贿赂和欠租欠债长期不还等问题。
(五)治理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合同效力、主体、期限、条款标的、价款报酬、订立和履行程序、合同归档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纠正。突出排查治理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以及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等现象。治理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合并村过程中资产处置致使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坚决纠正低价处置集体资产,没用依法依规签订经济合同等行为。
(六)治理其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排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是否制定,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审计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等机制是否健全等。重点治理其他对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规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从2023年3月中旬开始,2023年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前完成)。制定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整治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底前完成)。镇工作专班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全面核查。充分利用2022年专项整治成果,进行全面深入排查,逐村(社区)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纪依法处置等方式,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核查过程中。全面自查后,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县专项整治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县级抽查阶段(5月底前完成)。由县专项整治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全镇村(社区)进行抽查,全镇抽查不少于40%的村(社区)。
(四)迎接督查阶段(7月底前完成)。对县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台账资料。对在专项整治中整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实行严肃追责问责。
(五)总结建制阶段(12月底前完成)。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针对专项整治治中发现的问题,系统归纳梳理,深入研究剖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到位,着力补齐制度短板、推进源头治理,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工作人员从镇相关单位中抽调,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镇农村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密切配合,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二)加强部门协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环节多、责任主体多,镇农村财务会计核算中心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镇纪委要强化监督,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乡村振兴办等有关部门要协力配合,建立专项治理研判和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遇到重大问题事项,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
(三)加强指导督促。全镇既要把握时间进度,更要保证工作质量,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政策和业务指导,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群众诉求,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强化跟踪督促,加强对专项治理进展情况的调度管理,防止出现治理推进不力、工作走过场等问题。
(四)加强监督执纪。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镇纪委要快查快办,形成警示震慑。监督电话0734-2669001。
附:库宗桥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名单
库宗桥镇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名单
第一组长:洪 桥 镇党委书记
组 长:柏灿璨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宋燕青 镇政协、统战工作负责人
颜 艳 镇党委副书记
周铁华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仕喜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郭诗尧 镇人大副主席
陈泰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王建华 镇纪委副书记、农村财务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金海平 镇财政所所长
蒋鹏涛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胡小平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林业工作负责人
蒋琦珩 镇乡村振兴办主任
刘俊杰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家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技工作负责人,
工作专班:王建华 陈嗣文 王福平 陈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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