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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镇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发展粮食生产部署要求,坚决扛牢粮食生产政治责任,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镇粮食播种面积达33322亩以上,总产达1.75万吨以上;发展优质稻达2.6万亩以上,其中高档优质稻达2万亩以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达80亩以上。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坚决消除常年性耕地抛荒,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守住耕地保护底线。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区域布局。全镇粮食生产总体布局“二线三片”。“二线”即X048线、隆兴线;“三片”即上峰片、金溪片、横江隆兴片。集中连片办好1个300亩以上双季稻生产示范片。

(二)推广优良品种。大力推广“早专晚优”种植模式,引导农户种植中早39、晶两优华占、昌两优8号、泰优553、桃秀优美珍、低镉水稻臻两优8612等6个高产优质品种,全镇所有行政村水稻生产持续推行“一村一品”,逐步形成“一片(区)一品”“一地一品”,提高优良品种覆盖率。

(三)狠抓集中育秧。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集中浸种催芽,分片分村集中育秧,形成政府组织推动、育秧主体带动、财政补贴促动、农民参与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进全镇早稻扩面,杜绝一季稻“插花”。

(四)坚持订单生产。坚持走“政府引导、村合作社主体、大户参与”的粮食生产订单收购路子,通过与角山米业等粮油企业合作,进行订单化生产,明确订单品种、订单收购价格,强化订单履约监管,进一步优化升级订单模式,最大限度保障种粮主体权益,确保农民增收、村集体受益。

(五)加强农田设施建设。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工程、争项融资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投入、优先支持早稻生产示范区,真正做到旱能灌、涝能排、机械能进出作业。各村务必要落实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的主体责任。

(六)坚守耕地保护底线。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耕地管护田长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农田“非粮化”。全镇建立到村组、到农户、到地块的耕地“非粮化”和耕地抛荒治理台帐。时刻紧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巡查整治和“大棚房”清理整治两根弦,持续推进治荒复耕,对常年性抛荒耕地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复耕种粮。对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坚决退出水稻生产,引导农民改种旱杂粮,增加粮食面积。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2023年粮食生产领导重视力度持续加强。推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成立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镇粮食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粮食生产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配合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决压实粮食生产的政治责任。建立镇党政领导挂帅、镇干部包村组、职能部门包服务、后盾单位包帮扶的责任机制。一是压实包村督导责任。办好示范片,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办好1个连片200亩以上双季稻示范点,其他党政领导要办好1个连片100亩以上双季稻示范点,压实乡镇包村干部和村党组织书记工作责任,坚决完成镇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消除耕地抛荒。二是压实职能部门责任。各部门要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推进粮食生产。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程组织指导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投入。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发展粮食生产的惠民强农政策,上级财政支持粮食生产发展资金专款专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中央补贴等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双季稻生产发展。是实施精准补贴,早稻集中育秧除县财政补贴外,镇财政也给予一定补贴。是依据政策依据实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和常年性抛荒耕地不得享受补贴;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不得虚报双季稻补贴,承包户无力耕种耕地的,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代耕,由代耕人享受补贴。

(四)强化考核奖惩。镇党委、政府把发展粮食生产纳入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全面压实村发展粮食生产的主体责任。凡对粮食生产工作不力、惠农补贴面积申报不实的村,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未完成今年镇分配任务且面积比去年减少20亩以上的村,直接追究村支部书记责任,取消该村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凡发现已复垦又重新有连片3亩以上抛荒田的村,由镇纪委直接介入,对村支部书记、包组村干部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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