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特别是偏远贫困地区学生失学辍学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精神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27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方略为指导,按照"依法控辍、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工作方针,明确职责,强化领导,切实做到依法控辍、制度控辍、责任控辍、宣传控辍、质量控辍、关爱控辍、扶贫控辍,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
二、目标任务
小学、初中适龄适学人口入学率达到100%,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基本达到当地普通儿童少年入学水平。小学年辍学率为0,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0.2%以内,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以上,全力做好辍学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劝返工作,同时做好劝返工作台账收集整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各项工作,特成立集兵镇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戴志伟
副组长:尹先阳、万里华
成 员:刘小权、邹金初、张衡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小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集兵镇学区,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执行控辍保学承包机制。各学校校长包学校、学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形成"学校﹣班主任﹣学生监护人"联动防护网络,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流失学生劝返工作,坚决杜绝学生因贫失学。
(二)落实义务教育助学制度。学区、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建档立卡学生落实"四免一补"(免费提供教科书、教辅材料及作业本,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政策,确保每一个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
(三)切实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对全镇中小学生学籍实行统一管理,推行学籍管理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学生学籍变动手续,完善学生学籍档案。各学校教导处要严格审核县域内转出(转入)、休学学生,对学生转出(转入)等情况要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相关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四)实行辍学学生报告和劝学复学制度。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各中小学校要将学生流失情况认真统计,向学区主管领导报告,学区出具报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并配合乡镇(园区)人民政府、村委会等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劝学返校工作,为我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以上的目标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具体工作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非因经济困难原因辍学的学生,家长、学校、村委会帮扶联系人要积极主动耐心做好劝返及跟踪工作,并填写《衡阳县"三帮一"劝返复学跟踪登记表》(附件1)、《衡阳县控辍保学工作台账》(附件2)和衡阳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以上材料填写一式四份,分别由学校、教育局基教股、村委会及乡镇政府各保存一份。
2.义务教育阶段因经济困难原因辍学的,学校要积极主动与教育局资助中心、团县委、妇联、民政等部门联系,想方设法给予资助解决,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没有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五)建立完善学校控辍机制。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每一位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完善教师家访工作制度,争取家长的支持、理解和认可,建立学校、家庭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形成控辍保学工作合力;要建立完善学困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爱机制,学校领导、教师、帮扶联系人等要与学困生、贫困生结对帮扶,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采取积极有效的教育方法,帮助学习困难学生、行为偏差学生取得进步,营造尊重、关爱学生的良好氛围。
(六)规范全镇学校办学行为。全镇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要定期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不断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把学校办成学生学习生活的乐园;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严禁违规补课;严禁驱除或变相驱除学生离校;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不得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绩效分配的唯一标准。
(七)完善辍学情况通报制度。学区分管负责人对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流失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及时分析和查找流失原因,针对存在问题,督促相关学校落实人员做好动员劝返工作。学区将配合县教育局督导室每年对全镇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巩固率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进行通报,对辍学情况严重或控辍保学措施不力的学校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
(八)营造控辍良好社会环境。学校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控辍保学"社会环境。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质监等部门打击全县企事业单位非法使用童工或童工输出行为;配合公安、综治等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配合文广新、工商质监等部门管理文化市场,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室、各类网吧等接纳少年儿童;配合宣传部门加大"控辍保学"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强化家长(监护人)"不送子女上学违法"、"送未成年人打工违法"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家长(监护人)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方案。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完善措施,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宣传,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形成的先进经验给予大力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控辍保学"队伍中来,切实把"控辍保学"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在全县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查,稳步推进。学区"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健全"控制保学"常态监督机制,确保"控制保学"工作稳步推进。
(四)加强考核,追究责任。学区把"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控辍保学"效果与学校、学校领导、教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提拔任用等挂钩,对控辍保学措施不力导致辍学情况特别严重的单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衡阳县集兵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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