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10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2〕32号)和《中共衡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精神,现就我镇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去年以来,健全实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提供了重要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上半年又组织开展了第一轮集中排查,有效防范化解了返贫风险隐患,但从上级巡视、督查、暗访和第一轮集中排查情况看,各村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内容
结合第一轮集中排查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区域,聚焦重点群体,关注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排查工作,原则上不搞大范围集中排查。
突出重点区域。特别是第一轮排查反馈问题较多,及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的;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农户收入减少,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较多的;防止返贫工作任务较重的村(含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以及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较为集中的村。
聚焦重点群体。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新增加的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综合比对反馈各地的预警信息中问题相对突出,但没有纳入监测对象 的农户。
关注重点问题。关注因干旱等灾害造成“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 水设施老旧和管护不到位问题,以及因灾导致的房屋受损等问题;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一兜了之”的问题,对整户无劳力、需要兜底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的问题,以及对有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措施不够的问题。
具体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重点群体开展集中排查。排查对象户的实际生活状况。以我省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6900元/年为依据,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家庭刚性支出情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重点关注6类人群。①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②务工不稳定及返乡回流的农户;③因干旱等灾害造成“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的农户;④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今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⑤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⑥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综合比对有预警但未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农户。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有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内容上,要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区域上,要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接近甚至超过2%的乡镇和行政村。方式上,要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中打印基础信息对照表,逐户核实核准信息。一是排查核实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排查核实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排查核实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采集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排查方式
(一)动员镇村力量集中排查。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干部等力量,集中开展排查。对可入户排查的,必须入户进行排查;对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入户或农户整户外出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了解掌握家庭现状。要分类建立排查台账,详细记录排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农户通过向当地村(居)委会申请,或通过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12317”咨询服务热线、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二维码等方式,开展自主申报。
(三)加强部门筛查预警。要进一步加强与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及时筛查预警信息,提高排查工作实效,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四、进度安排
(一)全面培训部署(9月底前完成)。各村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10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结合工作实际,对重点群体进行全面筛查,确保不留死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
(三)信息采集录入(11月10日前完成)。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要结合脱贫人口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统筹开展,按相关要求在信息系统中更新录入相关信息。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及时向镇乡村振兴办申请,提交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同意后,由县乡村振兴局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四)提交总结报告(11月15日前完成)。各村要认真梳理第二轮排查工作,结合全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查找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形成《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情况报告暨防止返贫第二轮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第二轮防贫监测入户走访调查问题汇总表和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镇乡村振兴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负总责、乡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乡村振兴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部署,按照“谁排查、谁负责”原则压实排查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调度指导。各村要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把握各阶段时间节点,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镇乡村振兴办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村工作进行调度,适时组织开展实地核查,督促推进工作。
附件1: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摸底调查表
附件2:第二轮防贫监测入户走访调查问题汇总表
附件3: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情况统计表
集兵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7日
附件 1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摸底调查表
排查日期:2022 年 月 日 排查方式: □入户排查 □电话、微信等排查
一、基本信息 | |||||||||||||
家庭住址: 乡 (镇) 村 ( 区、组、房号) 联系电话: | |||||||||||||
农户属性: □档外农户 □一般脱贫户 监测户 (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 |||||||||||||
排查对象类型: □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 □务工不稳定及返乡回流的农户 □因干旱等灾害造成“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的农户 □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今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 □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综合比对有预警但未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农户 □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 □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 |||||||||||||
二、家庭成员信息 | |||||||||||||
序 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与户主 关系 |
在校生状况 | 健康 状况 | 劳动 技能 | 是否参加城 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 | 是否享受城 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 | 是否特困供 养人员 | 务工 区域 | 务工 时间 |
务工月收入 |
1 | 户主 | ||||||||||||
2 | |||||||||||||
3 | |||||||||||||
4 | |||||||||||||
5 | |||||||||||||
… | |||||||||||||
三、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 | |||||||||||||
是否有住房安全问题( □ 是 □否) | 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问题 ( □是 □否) | 是否有家庭成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 □是 □否 ) | 是否有饮水安全问题( □是 □否 ) | 是否有其他问题 ( □是 □否) 其他问题: 。 |
四、排查存在的风险类型 | ||||||
□因病 □因学 □因残 □因自然灾害 □因意外事故 □因产业项目失败 □因务工就业不稳 □缺劳动力 □其他: 。 | ||||||
五、收支情况 ( 元 ) | ||||||
工资性收入 | 生产经营性收入 | 转移性收入 | 财产性收入 | 生产经营性支出 | 家庭纯收入 | 家庭人均纯收入 |
六、初步评判 | ||||||
家庭成员签字: 排查人员签字: 村书记 (工作队长) 签字:
注:
1.家庭人数原则上以户籍人口为准,特殊情况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农户属性只能选择一种属性划“ √ ”,排查对象如有多重类型应全部划“ √ ”。
3.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职工医保、学校参保、服兵役等均视为已参加医保。
4.自有安全住房、打工租房、投亲靠友、住敬养老院、集体安排住房均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
5.送教上门、因特殊情况 (非贫困原因) 延缓入学或休学均可视为教育有保障。
6.此表由乡村两级各留存一份。
7.初步评判要将收入情况、“三保障”及安全饮水详细情况填写完整。
附件 2
第二轮防贫监测入户走访调查问题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时间:2022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户主姓名 | 证件号码 | 户属性 | 联系电话 | 家庭人数 | 人均纯收入 | 问题说明 | 是否需要纳入监测对象 | 走访 责任人 |
说明:1.户属性分为:未消除风险监测户、已消除风险监测户、脱贫户、档外农户(如一户有多重属性的,则需填好具体哪几种属性);2.问题说明要清楚,语言简练,如有多个问题,则要分一二三分别描述。问题分为政策未落实(如两不愁三保障、其他行业政策未落实等)、帮扶责任未落实、国扶系统信息数据与实际有误(如家庭人数、联系电话等);3.走访责任人要填写实际走访人姓名,谁走访、谁负责;4.是否需要纳入监测对象:如填“是”,问题一定要描述清楚、详细;4.此表用于村、乡镇问题汇总,请勿随意改动表格。
附件3
集兵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时间:2022年 月 日
序号 | 村名 | 排查农户情况 | 新纳入监测对象情况 | 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问题 | 拟回退监测对象情况 | 拟清退监测对象情况 | |||||||||||||||||||||||||||||
合计 | 其中 | 其中 | 合计 | 其中 | 合计 | 有住房安全问题 | 有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问题 | 有家庭成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 有饮水安全问题 | 其他问题 | |||||||||||||||||||||||||
户数 | 人数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档外农户 | 入户排查 | 电话、微信等排查 | 脱贫不稳定户 | 边缘易致贫户 | 突发严重困难户 |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次 | 人次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
A1 | A2 | A3 | A4 | A5 | A6 | A7 | A8 | A9 | A10 | B1 | B2 | B3 | B4 | B5 | B6 | B7 | B8 | C1 | C2 | C3 | C4 | C5 | C6 | C7 | C8 | C9 | C10 | C11 | C12 | D1 | D2 | E1 | E2 | ||
备注:Al=A3+A5=A7+A9,A2=A4+A6=A8+A10;Bl=B3+B5+B7,B2=B4+B6+B8;Cl=C3+C5+C7+C9+Cl 1, C2=C4+C6+C8+C10+C1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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