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市镇水库水旱灾害防御预案
一、基本情况
1、洪市镇总面积115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4.6万亩,23个村、1个社区,村民小组492个,6.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2万人。
2、辖内有小型水库14座,重点骨干塘89口,山平塘3006口,装电容量在420KW,水电站1座(洪市河坝);大安水闸干渠、城平冲水库干渠流经我镇12个村,全长26公里;长达5公里以上大小河流8条,总长80公里。按集雨面积划分,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条(蒸水、余田桥河)汇入我镇,总长40余公里。
3、由于水利投入不足,建设标准低,工程配套不全,老化失修严重,并且随着运行年代的增长,病险工程也不断增多,导致我镇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能力越来越差,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相当脆弱。我镇的14座小型水库,能够正常运行的只有9座(大池塘、百祥、良心、杉树塘、余家坪、大石龙口、龙头井、杨泉、木马塘),除上述9座水库已实施除险加固项目,其它5座均带病运行。流经镇内的余田桥河流两边几乎无防洪设施,蒸水无防洪堤,设计防洪标准低,年久失修,险情突出,暴雨、洪水一来,随时有上岸的可能。
4、我镇是衡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不断增多,植被破坏率不断增多,造成水土流失、泥沙淤积越来越严重。
5、洪市镇座落在衡邵干旱走廊的特殊地理位置,常年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和北方冷空气的影响,以及大气环流所控制的大型天气形势的不移动性,造成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水库水旱灾害一般是在一定强度或持续的降雨和特殊地形地质条件下发生的,具有突发、易发、多发、破坏性大、防御困难的鲜明特点,往往对局部地区造成毁灭性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触目惊心。
6、我镇水库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水库水旱灾害的防御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和网络,防灾能力仍比较低,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一是水库水旱灾害的普查工作还没有完成。不能完全掌握水库水旱灾害危险区的情况,大量的水库水旱灾害危险点或隐患点还没有被发现;二是防灾宣传力度不够。未能做到家喻户晓;三是一些地方对防御水库水旱灾害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投入少,工作不够有力。防御水库水旱灾害的责任制不够落实,工作中薄弱环节比较多;四是防御水库水旱灾害的预案不健全;五是对重点水库水旱灾害危险点的监测、监视不够。限于当前的科技水平,对局部强降雨的预报精度还不够高,对水库水旱灾害的发生与发展的预测还不够准;六是基层的通信和预警预报手段难以满足防御要求;七是一些干部群众缺乏防御水库水旱灾害的基本常识,防灾意识淡薄,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八是人类不合理的活动加剧了水库水旱灾害。以上问题,足以促使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防御水库水旱灾害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充分估计我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了保障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编制水库水旱灾害防御预案,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指导水库水旱灾害的防御。
二、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一)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水库水旱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及房屋、设施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低洼处、陡坡下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河口、陡坡低洼地带。
(二)两区的基本情况
根据水库水旱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绘制水库水旱灾害风险指示危险区、安全区。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指挥机构
1、成立由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的组织水库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土所、派出所、卫生院为成员单位。水库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镇水利管理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抽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
2、镇内各行政村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负责人的水库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2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每个村、组均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或几名信号发送员,并造花名册报镇、县防汛办备查。
(二)职责与分工
水库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水库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镇和村组的水库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水库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各小组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2、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的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4、调度组:负责水利工作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5、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6、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7、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四、组织指挥体系
(一)通信方式
采用电话、短信、锣及口哨等。根据县防指的安排一个组配铜锣一面,每8户配口哨一个。
(二)预报预警
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部门发布。
1、预警启用时机:(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水库水旱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4)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2、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水库水旱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各地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1)在一般情况下,水库水旱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布,为县→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3、预警方式:
(1)发生一般水库水旱灾害时预警信号为:广播、急促的口哨声。
(2)发生较为严重水库水旱灾害时预警信号为:广播、短时的警报声、三长两短的锣声和急促的口哨声。
(3)发生严重水库水旱灾害时预警信号为:广播、长时的警报声和急促的锣声。
(4)解除水库水旱灾害警报的方式:广播、长口哨声。
五、转移安置
(一)转移安置原则
1、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2、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绘制人员转移安置图。
3、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4、因地制宜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
5、制定当交通、通讯中断时,镇、村(组)躲灾避灾的应急措施。
(二)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六、抢险救灾
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1、对可能造成的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2、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3、如有人员伤亡和牲畜死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处理死亡人员善后事宜,清理、掩埋牲畜尸体。
4、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5、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七、宣传教育及演练
对本预案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组织宣传车到水库水旱灾害易发的路段村组进行宣传,让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点,让居民明白发生一般水库水旱灾害时预警信号。
八、附则
本预案由水管站负责编制,并召集有关部门、专家评审后,报乡(镇)防指指挥长批准执行,同时报县防办备案。乡(镇)水管站应组织关部门、专家,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预案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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