岣嵝乡关于开展涉及天然林、生态公益林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管理,决定于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组织开展全乡天然林、生态公益林(以下简称"两林")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不断加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的监管,集中排查和整改一批违规占用"两林"资源、管护不到位、一卡通资金发放不准确、不及时等问题;进一步落实属地管护职责和监督职能,建立并完善全乡"两林"管护制度,坚决遏制毁坏、违法采伐、侵占"两林"的涉林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全乡"两林"的管理水平,保障林业生态安全。
二、自查自纠重点
(一)取土、采石、采砂、开矿等破坏"两林"的违法行为;
(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侵占"两林"开垦、建房、修路等违法行为;
(三)盗伐、滥伐、非法采集、非法狩猎等破坏"两林"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四)排放污水、堆积垃圾、尾砂等污染"两林"的违法行为;
(五)历年森林督查、生态审计、巡视巡查等发现的涉及"两林"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改情况;
(六)违规发放生态补偿资金,重点核查违规向死亡人员发放生态补偿资金,挪用生态补偿资金等行为;
(七)"两林"监管措施不完善、日常管护不到位等情况;
(八)管护档案台账、管护协议等内业资料不完整,管护责任主体不明确,日常巡查记录、问题整改台账不清晰。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专班(2024年1月)
乡政府成立由乡党委书记蒋霁、乡长曾双喜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肖高良任常务副组长),乡林长办、财政所、农经站、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各村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岣嵝乡"两林"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牵头单位为乡林长办,负责"两林"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具体工作。
(二)自查自纠(2024年2月)
各行政村、乡属单位结合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两林"相关情况进行逐一核实、排查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对排查的问题及时记录,形成问题清单上报乡林长办,乡林长办在2024年2月底汇总上报县林业局专班。
(三)查处整改(2024年3月)
各行政村、乡属单位根据问题清单即查即改,制定查处整改方案,倒排时间表,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做到逐项整改不留死角、不留尾巴、不反弹,全面提升"两林"管理质量,乡林长办将整改情况收集汇总于3月底前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上报至县林业局专班。
(四)总结提升(2024年4月)
各行政村、乡属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后,乡"两林"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将对专项行动开展进行全面检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确保行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森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两林"资源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地位,加强"两林"资源保护管理是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关键重点,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保障森林生态安全的有力举措,对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行政村、乡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行政村、乡属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狠抓问题整改。专项行动要做到目标明确、依法依规、推进有力,不走过场,尤其针对毁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砍乱伐等重点问题,要做到即查即改,常态整治,必要时协调多部门联动配合,紧密协作,形成有效合力,严厉打击、严肃问责失职毁林现象。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各行政村、乡属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和做法,结合推进落实"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天然林、公益林管护制度,以制度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两林"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氛围。各行政村、乡属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持续加强"两林"保护宣传,切实提高保护森林资源,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两林"资源保护的良好局面。
附件:岣嵝乡涉及天然林、生态公益林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衡阳县岣嵝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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