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大安乡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发展粮食生产部署要求,坚决扛牢粮食生产大乡政治责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底线思维、创新思维,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员上阵,组织农业社会化大生产,构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粮食生产“两稳两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坚决消除耕地抛荒,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2021年,全乡粮食播种面积4万亩以上,总产1.84万吨以上,粮食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突破2.4千万元;发展优质稻3万亩以上,其中高档优质稻1.5万亩以上,新增订单面积1万亩以上,新增早稻2千亩以上;力争创建“粮食+生猪”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工作重点
(一)紧扣关键环节,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坚持各村(社区)一起抓,大户散户一起干,水稻旱粮一起上,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抓实早稻扩面增效,确保粮食面积总产只增不减。
一是优化区域布局。全乡粮食生产总体布局“四点四区三片”。“四点”即水寺、大兴、三义3个省级粮食生产监测点和大安社区1个示范点;“四区”即龙云、育塘、马源、渡头滩4大粮食生产区;“三片”即黄塘三阳、龙桥贵华河龙、邹岗延寿双隆3个办点示范片。
二是优化品种布局。引导农户种植湘早籼45号、晶(隆)两优华占、昌两优8号、泰优553、又香优龙丝苗等6个高产优质低隔吸附品种,全乡所有行政村水稻生产统一推行“一村一品”,逐步形成“一片(区)一品“一地一品”,优化水稻品种布局。
三是强化办点示范。“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办好乡双季稻生产示范点。粮食生产监测点所在村必须应种尽种双季稻,双季水源不足的保底种植一季稻或旱杂粮。
四是狠抓集中育秧。各村可以自行规划好育秧基地,全力推进早稻扩面,杜绝一季稻“插花”。
五是消除耕地抛荒。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全乡各村建立到组、到农户、到地块的耕地抛荒治理台帐,对常年性抛荒耕地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复耕种粮;对2020年7月3日之后农村新增占用耕地违规建房的,一律依法拆除,恢复原貌,种植粮食。对镉污染区安全利用类、优先保护类耕地落实石灰改良酸性土壤、施用有机肥、钝化剂、种植绿肥等安全利用措施,改善耕地质量,稳定水稻面积;对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坚决退出水稻生产,引导农民改种旱杂粮,增加粮食面积。
(二)夯实农业基础,提高粮食综合产能。坚持“项目跟着产业走、设施围绕产业建、服务瞄准产业需”的理念,改造完善水稻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一是改善农田水利设施。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建设、国开行贷款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投入办点示范区、粮食生产监测点、粮食主产区和干早死角区,真正做到旱能灌、涝能排、机械能进出作业。
二是提升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以“办点示范、为机育秧、大户购机、技术指导”为抓手,大力推广水稻密室催芽、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栽植环节高效优质农机具和机械育插秧、机抛秧等技术,突破水稻机插(抛)秧技术瓶颈。推广应用无人植保机、化肥深施机、生物质制肥机等新型农机具,实现飞防减药、深施减肥、转化减污目标。全乡建立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1个、示范面积500亩以上。
三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粮食产业协同创新“六一”(统一品种、统一种植时问、统一种植标准、统一订单收购、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械化作业)行动,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协同创新。信息咨询、稻谷检测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种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代种代管、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生产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是推广绿色技术应用。结合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病虫害绿色防控等项目实施,全面推广应用深水灭蛹、增施农家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稻秸秆离田、稻草捡拾打捆综合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严禁使用除草剂和高毒农药,减少农田面源污染。
(三)推进三产融合,推动粮食产业升级。以粮食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突出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一是坚持订单生产。坚持走“政府引导、协会牵头、联合体运作、订单生产”的路子。秉承“兼顾各方利益、实现互惠双赢”的宗旨,强化资源要素整合,强化订单履约监管,进一步优化升级订单模式,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的粮食产业化联合体模式发展。二是坚持品牌打造。支持涉粮企业开展“二品一标”认证,创建稻米产品高端品牌、知名企业品牌,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三是坚持融合发展。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载体,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整村组推进建设一批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园和示范农庄,提升种粮综合效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星级农庄拓展农事体验、科普教育、农耕文化等业务,带动高档生态稻米等农副产品销售,提升产业附加值。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成立乡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政委;乡长任组长;乡政协主席、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财政所、乡自然资源管理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乡粮食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事服务中心成员负责粮食生产的组织指导、技术指导、面积核查、综合协调和配合督查考核等工作,建立粮食生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会商。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决压实粮食生产的政治责任。建立联村干部包村组、职能部门包服务、后盾单位包帮扶的责任机制。
一是压实包乡镇督导责任。三个省级粮食生产监测点和一个示范点分别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政协、分管领导牵头督导,联系村的乡级领导带领市县直后盾单位和村支两委抓好粮食生产任务落实。
二是压实乡级示范区办点责任。乡联村领导领办粮食生产“四区三片”。村支两委要切实履行粮食生产主体责任,每个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要办好1个连片100亩以上双季稻示范点,压实乡镇包村干部和村党组织书记工作责任,坚决完成县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消除耕地抛荒。
三是压实后盾单位责任。对3个村有粮食生产工作安排驻点帮扶后盾单位,后盾单位要切实履行帮扶责任,从人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全力支持,帮助驻点乡镇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压实职能部门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推进粮食生产。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事服务中心负责分片派驻技术服务工作队,全程组织指导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工作。乡财政所负责足额保障粮食生产资金,并按农时季节及时拨付到位,切实优化“惠农担、粮食贷”服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事服务中心负责粮食生产数据和监测点数据统计及向上对接相关数据;按照粮食生产协同创新“六统一”行动要求开展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其他成员单位也要立足本职,全力服务粮食生产。
(三)强化资金投入。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发展粮食生产的惠民强农政策,上级财政支持粮食生产发展资金专款专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稻谷目标价格中央补贴等专项资金节余部分用于粮食生产,实施精准补贴,县财政安排粮食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抛荒耕地垦荒复耕奖补、粮食监测点面积落实奖补、考核奖励几个方面。依据政策据实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和常年性抛荒耕地不得享受补贴;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不得虚报双季稻补贴。
(四)强化考核奖惩。把发展粮食生产纳入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好的村(社区)、种粮主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村(社区)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具体奖惩办法见附件4)
附件:
1.大安乡2021年粮食生产“四点”任务落实表
2.大安乡2021年粮食生产“四区三片”任务落实表
3.大安乡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附件1
大安乡2021年粮食生产“四点”任务落实表
村(社区) | 示范区域及面积 | 责任领导 | 村级责任人 | 技术负责人 |
三义 | 800 | 罗皓 李亚林 | 吕孝友 | 胡仕祥 |
大安 | 400 | 肖恒富 陶松华 | 吕友外 | 吴碧兰 |
水寺 | 450 | 刘燕君 肖勇 | 王小林 | 唐俊 |
大兴 | 450 | 贺戈兵 | 李登辉 | 王毅 |
附件2
大安乡2021年粮食生产“四区三片”任务落实表
村 名 | 粮食总面积 | 水稻面积 | 早稻 | 晚稻 | 旱粮 | 水稻集中育秧、机插(抛)秧面积(大田) | 水旱轮作面积 | 牵头督 导领导 | 后盾单位 |
龙云 | 2400 | 1243 | 150 | 100 | 400 | 150 | 杨 辉 刘 伟 | ||
育塘 | 2500 | 1285 | 150 | 100 | 200 | 150 | 胡 植 龙北生 | ||
马源 | 3100 | 1577 | 150 | 100 | 160 | 150 | 曾 程 朱权伟 | 县城建投 | |
渡头滩 | 2700 | 1364 | 150 | 100 | 120 | 150 | 李亚林 杨 旭 | ||
黄塘 | 3700 | 1862 | 100 | 60 | 80 | 100 | 200 | 刘燕君 刘 军 | |
三阳 | 1700 | 899 | 100 | 60 | 50 | 100 | 200 | 肖 勇 李建华 | |
龙桥 | 3300 | 1676 | 100 | 60 | 190 | 100 | 100 | 彭芝麟 吕 龙 | |
贵华 | 3600 | 1846 | 100 | 60 | 350 | 100 | 100 | 罗 皓 李海清 | 市市场管理局 |
河龙 | 2100 | 1097 | 100 | 60 | 450 | 100 | 100 | 肖恒富 盛结伟 | |
邹岗 | 1300 | 674 | 100 | 60 | 280 | 100 | 罗 皓 李国平 | 县发改委 | |
延寿 | 1500 | 758 | 100 | 60 | 140 | 100 | 杨 辉 谢理军 | ||
双隆 | 2900 | 1453 | 100 | 60 | 390 | 100 | 曾 程 阳又生 |
附件3
大安乡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现粮食生产“两稳两提”,坚决消除耕地抛荒,确保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根据《衡阳县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蒸发[202131号),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1、16个村(社区);
2、有粮食生产帮扶任务的后盾单位。
二、考核组织
成立全乡粮食生产工作督查考核小组。由乡党委纪委牵头总揽,负责全乡粮食生产工作督查考核。负责全乡粮食生产工作日常督查和年底综合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1、行政村和涉粮社区:以辖区内双季稻种植面积排位,或出现连片5亩以上常年性抛荒耕地且未整改到位的,先免职再处理,严肃追责问责。省级粮食生产监测点村完成生产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生产任务的取消评奖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严格追责问责。
2、后盾单位:按帮扶村双季稻生产任务完成率计分排名。
四、考核程序
(一)乡镇考核。乡镇按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分别于4月1-4日、5月6-9日、7月1-4日、9月1-4日4个农时节点,考核早稻集中育秧面积和抛荒面积、早稻栽插面积、晚稻集中育秧面积、晚稻栽插面积和垦荒复耕面积等情况。
(二)县级考核。县粮食生产工作督查考核小组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收集汇总的情况,将分别于4月5一10日、5月10-15日、7月5-10日、9月5-10日对早稻集中育秧面积、早稻栽插面积、晚稻集中育秧面积、晚稻栽插面积按节点督查考核。耕地抛荒整治情况考核按耕地抛荒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执行。
(三)领导审定。督查考核情况汇总后,报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奖惩的依据。
五、考核奖惩
乡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年终根据考核排名,奖优罚劣。
(一)奖励事项。对工作落实好的村(社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推进粮食生产工作。
1、乡镇奖励。一是对粮食生产综合考核任务完成的村(社区)给予种植户奖励100元/亩;二是对耕地抛荒工作治理到位的村(社区)予以奖补。
2、县级奖励。县级发展粮食生产十二条政策全部予以奖补到位。
(二)惩处事项。
1、取消评先评优并扣分。督查考核发现辖区内抛荒耕地5亩以内未及时治理整改到位的村(社区)年度绩效评估中不列入优秀行列,且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村级转移支付中从重扣分。对粮食生产任务完成不力的村(社区)年度绩效评估中不列入优秀行列,并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从重扣分。
2、排位通报。耕地抛荒治理整改落实情况实行排位通报制度.4-6月,每半月对全乡各村(社区)耕地抛荒整改到位率排位通报。弄虚作假、少报瞒报行为一律作排位末位处理。
3、追责问责。一是对县核查组下达整改函的抛荒耕地,落实治理整改措施滞后的,给予村主要负责人警告处分,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诫勉谈话处理;二是对水稻生产功能区出现5亩以上连片抛荒且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村(社区),先免去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职务,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中央、省市考核办法中另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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