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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乡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实施 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发展粮食生产部署要求,坚决扛牢粮食生产大乡政治责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底线思维、创新思维,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员上阵,组织农业社会化大生产,构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粮食生产“稳面积、稳产量、稳政策、稳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坚决消除耕地抛荒,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2023年,全乡粮食播种面积4万亩以上,总产1.84万吨以上,粮食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突破2.4千万元;发展优质稻3万亩以上,其中高档优质稻1.5万亩以上,新增订单面积1万亩以上,新增早稻2400亩以上;力争创建“粮食+生猪”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工作重点

(一)紧扣关键环节,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坚持各村(社区)一起抓,大户散户一起干,水稻旱粮一起上,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抓实早稻扩面增效,确保粮食面积总产只增不减。

一是优化区域布局。全乡粮食生产总体布局“三点五区三片”。“三点”即水寺、大兴、三义3个省级粮食生产监测点;“五区”即龙云、育塘、马源、大安社区、渡头滩5大粮食生产区;“三片”即黄塘三阳、龙桥贵华河龙、邹岗延寿双隆3个办点示范片。  

二是优化品种布局。引导农户种植中早39、晶(隆)两优华占、昌两优8号、泰优553、桃优香占等6个高产优质低隔吸附品种,全乡所有行政村粮食生产统一推行“一村一品”,逐步形成“一片(区)一品“一地一品”,优化粮食品种布局。

三是强化办点示范。“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办好乡双季稻生产示范点。粮食生产监测点所在村必须应种尽种双季稻,双季水源不足的保底种植一季稻或旱杂粮。

四是狠抓集中育秧。各村可以自行规划好育秧基地,全力推进早稻扩面。

五是消除耕地抛荒。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全乡各村建立到组、到农户、到地块的耕地抛荒治理台帐,对常年性抛荒耕地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复耕种粮;对2020年7月3日之后农村新增占用耕地违规建房的,一律依法拆除,恢复原貌,种植粮食。对镉污染区安全利用类、优先保护类耕地落实石灰改良酸性土壤、施用有机肥、钝化剂、种植绿肥等安全利用措施,改善耕地质量,稳定水稻面积。

(二)夯实农业基础,提高粮食综合产能。坚持“项目跟着产业走、设施围绕产业建、服务瞄准产业需”的理念,改造完善水稻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一是改善农田水利设施。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建设、国开行贷款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投入办点示范区、粮食生产监测点、粮食主产区和干早死角区,真正做到旱能灌、涝能排、机械能进出作业。

二是提升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办点示范、集中大棚育秧、大户购机、技术指导”为抓手,大力推广水稻密室催芽、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栽植环节高效优质农机具和机械育插秧、机抛秧等技术,突破水稻机插(抛)秧技术瓶颈。推广应用无人植保机、化肥深施机、生物质制肥机等新型农机具,实现飞防减药、深施减肥、转化减污目标。全乡建立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1个、示范面积500亩以上。

三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粮食产业协同创新“六一”(统一品种、统一种植时问、统一种植标准、统一订单收购、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械化作业)行动,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协同创新。信息咨询、稻谷检测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种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代种代管、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生产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是推广绿色技术应用。结合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病虫害绿色防控等项目实施,全面推广应用深水灭蛹、增施农家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稻秸秆离田、稻草捡拾打捆综合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严禁使用除草剂和高毒农药,减少农田面源污染。

(三)推进三产融合,推动粮食产业升级。以粮食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突出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一是坚持订单生产。坚持走“政府引导、协会牵头、联合体运作、订单生产”的路子。秉承“兼顾各方利益、实现互惠双赢”的宗旨,强化资源要素整合,强化订单履约监管,进一步优化升级订单模式,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的粮食产业化联合体模式发展。二是坚持品牌打造。支持涉粮企业开展“二品一标”认证,创建稻米产品高端品牌、知名企业品牌,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三是坚持融合发展。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载体,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整村组推进建设一批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园和示范农庄,提升种粮综合效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星级农庄拓展农事体验、科普教育、农耕文化等业务,带动高档生态稻米等农副产品销售,提升产业附加值。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成立乡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政委;乡长任组长;乡农业分管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乡农业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财政所、乡自然资源管理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乡粮食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事服务中心成员负责粮食生产的组织指导、技术指导、面积核查、综合协调和配合督查考核等工作,建立粮食生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会商。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决压实粮食生产的政治责任。建立联村干部包村组、职能部门包服务、后盾单位包帮扶的责任机制。

一是压实包乡镇督导责任。三个省级粮食生产监测点分别由乡党委书记、乡长、分管领导牵头督导,其他村由联村的乡级领导带领市县直后盾单位和村支两委抓好本村的粮食生产任务落实。

二是压实乡级示范区办点责任。乡联村领导领办粮食生产“五区三片”。村支两委要切实履行粮食生产主体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具体负责人,每个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要办好1个连片100亩以上双季稻示范点,压实工作组长、包村干部和村党组织书记工作责任,各包村干部为各村粮食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决完成县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消除耕地抛荒。

三是压实后盾单位责任。4个村有粮食生产工作安排驻点帮扶后盾单位,后盾单位要切实履行帮扶责任,从人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全力支持,帮助驻点村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压实职能部门责任。乡属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推进粮食生产。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事服务中心负责分片派驻技术服务工作队,全程组织指导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工作。乡财政所负责足额保障粮食生产资金,为种植户完善好农业保险工作,切实优化“惠农担、粮食贷”服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事服务中心负责粮食生产数据和监测点数据统计及向上对接相关数据,开展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其他成员单位要立足本职,全力服务粮食生产。

(三)强化资金投入。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发展粮食生产的惠民强农政策,上级财政支持粮食生产发展资金专款专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等资金专款专用,实施精准补贴,县财政安排粮食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抛荒耕地垦荒复耕奖补、粮食监测点面积落实奖补、考核奖励几个方面。依据政策据实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和常年性抛荒耕地不得享受补贴;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不得虚报双季稻补贴。

(四)强化考核奖惩。把发展粮食生产纳入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好的村(社区)、种粮主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村(社区)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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