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耕地保护及加强加快推进整洁田园、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衡阳县委政府在全县实施"田长制"的要求,根据《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耕地保护全过程、各环节,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为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切实调动全乡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牢牢守住区域内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二)工作目标
1、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2、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严禁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工作要求
1.坚持从严保护。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坚持最严格的耕
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
田。
2.坚持权责一致。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依照行政管 辖和土地权属,构建乡政府、村、组"田长制"管理体系,健全分级保护、逐级负责、网格管理制度,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和强大合力。
3.坚持统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开展系统治理,提高农田保护利用水平,严格耕地利用优先序,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四)组织机构
建立我乡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村、组级田长组织体系,成立"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田长制"办公室。
第一总田长: 龙 骁 (乡党委书记)
总田长 : 陈积军 ( 乡 长 )
副总田长 : 刘光明 (四级调研员)
付东辉 (人 大 主 席)
刘 辉 (政 协 主 席)
姚少红 (乡党委副书记)
袁茹梦 (纪 律 委 员)
宋文佩 (组 织 委 员)
蒋小平 (副 乡 长)
设村级田长,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担任。
设组级田长,由村民小组组长担任。
办公室设在乡自然资源所,由彭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职能职责
第一总田长、总田长对本乡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指导、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协调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每月听取村级田长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向县委政府汇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和需要解决的事项;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对村组级田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
村级田长对各自村行政区域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负责定期组织人员巡查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及损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田长报告并;协助乡执法部门开展违法拆除、调解纠纷;负责对村内各地块承包人的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每月向上一级田长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做好记录;自觉接受上级田长的监督考核。
组级田长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乡纪委监委:负责对田长制工作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田长进行问责,联络县纪委部门。
乡组织室:负责指导村级田长的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村支两委考核重要依据,联络县组织部。
乡宣传室:负责做好田长制相关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联络县宣传部。
乡派出所:负责依法调查、打击涉嫌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及毁坏农田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接收有关成员单位移交涉嫌犯罪的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的案件线索调查。
乡财政所:统筹资金支持田长制运行工作,联络县财政局,争取资金保障。
自然资源所:负责田长制办公日常工作,负责耕地数量保护工作,防止耕地"非农化"、落实耕地开垦复垦技术指导工作,联络县自然资源局。
农村农业中心:负责耕地数量保护工作,防止耕地"非粮化"、落实耕地种植优先序管理,加强农业技术指导。联络县农业农村局。
考核措施
将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村耕地保护目标考核、绩效评估、干部离任提拔重要依据。对优秀村组给与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由上级田长约谈问责,对严重失职渎职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板市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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