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首页?>?专题专栏?>?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县本级
| 衡阳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 公开主体:衡阳县人民政府 | |||||||||
| 序号 | 事项 类别 | 事项 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方式 | 公开责任 |
| 1 | 机构信息 | 领导信息 | 衡阳县人民政府领导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简介、工作寸照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2 | 政策文件信息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或牵头起草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九)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八)及时公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或批准后,由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公开向社会发布。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第十七条 政府规范性文件,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审议决定并签署后,由本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编制登记号,交本级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公布。第十八条 部门规范性文件,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审议决定并签署后,编好文号,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衡阳县司法局 |
| 3 | 规划信息 | 衡阳县规划计划 | 衡阳县项目规划批前公示、用地规划批前公示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批准(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 |
| 4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信息 | 根据衡阳县人民政府预算和决算编制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决算、支出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和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对部门预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区分处理,将不涉密内容公开。公开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2021〕2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全文。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全文。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2021〕29号):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批复的单位预决算,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全文。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财政局 |
| 6 | 政府采购信息 | 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的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采用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财政局 |
| 7 | 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某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主体、收费对象、收费范围、计费(量)单位和标准、收费频次、执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发改局 |
| 8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外,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办理复文,全文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应当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每年4月1日之前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县政协提案答复 |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外,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序推进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和提案内容向社会公开,适时开展提案办理评议。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9 | 公务员招考 | 公务员招考 | 衡阳县关于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招考的录用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公务员录用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第三十六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第三十七: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委组织部 |
| 10 | 重大政策转载 | 重大政策转载 | 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 | 《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 《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网站要即时充分转载;涉及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有关部门和地方网站应及时转载。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数据局 |
| 11 | 重大会议信息公开 | 衡阳县政府全体会议 | 县政府全体会议相关内容(涉密事项除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12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衡阳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司法局 |
| 13 |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上一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本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包括下列内容的上一年年度报告以及举办单位对年度报告的审查意见,并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网站或者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委编办 |
| 14 | 业务事项 | 环境保护 | 衡阳县开展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公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生态环境县分局 |
| 土地征收 | 衡阳县开展土地征收工作公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土地征收方面的政府信息。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 | |||
| 社会保障 | 衡阳县开展社会保障工作公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社会保障方面的信息。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促进就业 | 衡阳县开展稳岗就业工作公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信息。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政府公报 | 衡阳县人民政府公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六、加强组织领导。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地区政府公报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把政府公报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考核。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