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 湖南农村综合医疗保险 |
信件内容 | 我父亲已经确诊为股骨头坏死,需要手术。我想咨询:1、如果异地就医到广州,已到县办理线上转诊手术,异地就诊报销比例是多少?如换国产骨头替代品,是否可以报销?2、如果在衡阳县以内有资质的医院实施手术报销比例是多少,如换国产骨头替代品,是否可以报销?3、如果在衡阳市有资质的医院实施手术报销比例是多少,如换国产骨头替代品,是否可以报销? |
办件编号 | 2020110553139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提交时间 | 2020年11月05日 |
答复单位 | 衡阳县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0年11月06日 |
答复内容 | 陈女士:您好! 股骨头全套材料为8000元一套, (一)在本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1、起付线。①一般乡镇卫生院为200元;②一级医院(中心卫生院)为400元;③二级医院为600元。 2、补偿比例。①一般乡镇卫生院为90%;②一级医院为80%;③二级医院为75%。 (二)在本县外衡阳市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般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400元、600元、1200元;补偿比例分别为85%、80%、75%、60%。 (三)在本省内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500元至2300元不等;补偿比例为55%。 (四)参保居民在衡阳市外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不含省内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1500元,补偿比例55%。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734-6834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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